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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3日 星期五

CGST Dip CS 85 : 有關默示的拾漏補遺 II 以及宗教改革時期後對默示的觀點


某些基督徒為了確保默示的全然正確,因此會刻意的無視人在默示過程中的參與,只視人為傳遞神的信息的途徑,認為人在整個過程中並不肩負任何重要角色。這樣的思考全然抹殺了人的貢獻,也無法解釋為何上帝要使用人去傳遞其默示(而非自己向人類宣布其旨意)。我們又可否接納另一個可能性,即人的工作被神所使用;上帝將人的貢獻提升到最完美的狀態,足以傳遞其旨意?
A+B=A(0)+B(x) VS A+B=A(x)+B(y)

在探討默示時,我們需要緊記一件事。就是聖經作者如何運用當時盛行的文字去註釋信仰。聖經作者往往會採納某些字句,卻又重新詮釋當中的一些觀念。舉個例子,近東文化同樣有談到洪水以及人被創造的因由。但若我們對比聖經文本以及近東神話,就會發現聖經作者的形容全然不同,差異相當之多。當然,這個課題又會牽涉到討論創世記的體裁這不易用三言兩語解釋的課題。

在略略記下兩條課堂的討論之後,本文將會討論宗教改革家對默示的觀點宗教改革家認定聖經文本的確具有人的參與。但聖經的重要性不在於文本的質素,而在於上帝透過聖經向人說話。否則的話,聖經的文句並不比其他文本(如莎士比亞的著作)更具意義或權柄。馬丁路德認為聖經的實際核心內容是耶穌基督的福音,是關乎教會生死存亡最關鍵的教導。他甚至會以此為準則批判雅各書,認為它應該自正典中清除。

馬丁路德認為人若不認識上帝,則沒法讓福音與個人生命連結起來。若然如此,縱然有聖經也沒法聽明白福音。他認為唯有在聖靈工作下,人才能聽明白福音,將之成為生命的倚靠。若說聖經是外在師傅,那麼聖靈就是內在的見證,幫忙人認得清這是上帝的聲音。按他的理解,聖靈聖道兩者各相呼應,缺一不可。


在宗教改革後,新教開始逐漸發展出四個原則去談聖經的默示。

一.聖經的權柄(Authority)
意思是指聖經在人心裡發出及印證一種對真理的信任與熱切。我們相信聖經所宣告的在人心裡建立信心,此權柄是自證的,不需要外來的東西去確立其權柄。通俗一點去說,魚自證牠是一條魚,而非倚靠別的東西去證明牠的身份或屬性。同樣的,聖經的權柄是自證的,並非源於文本中的歷史記載是否準確。聖經讓人知道遵從上帝教導與否的後果為何以及歷代信徒因為聖經的真實性所產生的生命改變正正是其權柄所在。

二.必要性(Necessity)
必要性是指必須把教導/上帝的心意寫下來,使福音的教導/內涵能清晰的保存下來,讓往後的教會群體能繼續聆聽上帝的教導。

三.充分(Sufficiency)
有時我們期待在聖經中找到諸如醫學知識或其他學科的知識,但聖經本身並非為了處理所有世界上的課題。聖經文本具有充足的內容談及信仰生命以及靈魂得救的話題,並不需要別的東西去填補或提供額外解釋。但是,切勿認為聖經包羅萬有,能在當中找到一切有關考古、天文學、物理等等的答案。

四.清晰明確(Clarity)
不少人難以明白為何新教會形容具有甚多可能性解釋的聖經為清晰。這裡的清晰是指聖經文本有足夠有關救贖的記載,人能在文本中清楚明白有關救贖的事情。聖經文本不像推背圖或其他預言一般需要破譯當中的謎題,文本已清晰的解釋了人怎樣可以認識耶穌得到救贖。誠然聖經部分內容的確不易理解,但總括而言聖經有關救贖的核心信息非常清晰明確,並不難解。若要處理較為複雜的經文,應以較清楚易明的經文去「以經解經」,從上下文或以往的思路等等去明白難解的字句。

2020年9月25日 星期五

CGST Dip CS 84 : 與喪失配偶的人同行




本文將透過對心理與聖經所作的研究,提議基督徒可以怎樣與喪失配偶的人同行,陪伴對方渡過哀傷的經歷。由於篇幅所限,本文將會集中討論因失去伴侶而來的哀傷,並不會談論到其他類別的哀傷。首先,本文會先討論喪偶的意義以及喪偶者面對的困難。我認為未經歷喪偶的人較難明白失去配偶的意義為何,往往亦低估了喪偶對於對方所帶來的傷害。Murray, Toth & Clinkinbeard指出喪偶不止是失去伴侶,更是失去選擇與機會1。 喪偶者不但失去了互相扶持的配偶,更失去了因伴侶而來的希望、夢想、與未實現的期望及因伴侶而產生的情感與各方面需要。舉個例子,夫婦一般會為二人的未來作出一系列的規劃與投資,如置業、生育、職業發展、人生方向等。而在計劃過程中,一般都是會假定這一切都是由二人所共同完成。然而,配偶離世卻把這一切都破壞,令原定計劃被打斷,甚至變得無法完成。喪偶者不止是失去了一個重要的人,他亦同時失去了自己的理想與人生目標。此外,失去了至愛亦會迫使喪偶者須馬上決定該怎樣修改原定計劃以應對目前處境,這不但牽涉到財務或時間上的安排,這些事情亦會加重喪偶者的心理負擔,令其感到身心俱疲,難以作出合宜決定。因此,同行者在嘗試了解喪偶的意義時,必須要將這些東西考慮在內,嘗試明白喪偶的意義比我們的一般認知更為巨大。

在討論了喪偶背後的意義後,接下來的一段將會討論家庭結構的變遷怎樣影響喪偶者所獲得的支持。在古代,當時的人以宗族作為單位去生活。由於大家是住於相近的地方,族群內的關係一般較為密切,家族成員不單分享彼此的資源,亦為對方提供一定的心理支持。但隨住社會的發展,這個情況漸漸改變了。香港過往數十年的經濟發展情況以及政府的社會政策使昔日的擴大式家庭難以延續下去,2核心家庭漸漸取代擴大式家庭,成為社會上最為細小的家庭單位。這一種改變不止呈現在家庭成員的人數上,更影響整個家庭的功能、成員間的內部關係及對外的連繫。舉個例子,核心家庭的人數遠比擴大式家庭為少,因此每個成員在家庭內的角色亦會更為吃重,以肩負原來由更多家庭成員所分擔的責任與義務。從某個角度來看,這一種改變亦使到核心家庭在面對巨型轉變時的應對能力下降了不少。一旦任何一位成員發生事故,其他成員將需要付出更多的心力去承接那些責任與義務。而對未有子女的夫婦而言,核心家庭只是由二人所組成,面對突變時的彈性亦相對較低。Silverman指出由於夫婦二人習慣了互相陪伴、關心與連結,因此失去配偶所帶來的哀傷比二十世紀時的人更為強烈。3除了因為二人之間的感情之外,這亦與家庭型式的轉變有關。一方面伴侶成為了對方最為重要的倚靠,因此頓失所依的帶來的傷害亦比以往大。另一方面,喪偶者能夠自親戚所獲得的物質及心靈支持遠比二十世紀為少,這亦令喪偶者較難自傷痛中回復。這亦使我們明白到與喪偶者同行的迫切性與重要性,盡力彌補喪偶者因家庭結構變化而導致的心理支持不足。

接下來的一段將會討論喪偶者的情緒狀態。田芳指出一般的喪親家屬需要一至兩年時間才能從逐漸處理哀傷,回復至喪親前的狀態。4而一份肯尼亞的研究甚至指出有喪偶者在配偶離世三十年後仍然未能完全自哀傷中復原,仍然徘徊在Kubler所提及的「哀悼的五個階段」之中,未能完全接納伴侶死亡的事實。5當然,不同人因著各自獨特的解難能力、個性、適應能力等,需要處理哀傷的時間也會有所不同。不同的學者在各自的研究中曾發表不同的模型試圖描述喪偶者會面對的情緒。一般而言,喪偶者都會面臨以下四種的情況:確認死亡的發生、經歷哀傷情緒、回憶逝者並建立心靈上的聯繫、最終適應並重投喪親後的生活。6無論是採用那一個模型也好,我們也必須緊記哀傷並不是一個線性的歷程,不要強行把某些理論強行套入哀傷者該時的處境當中。同行者要明白到哀傷者經歷哀傷或許會是反覆混亂,甚至是同時發生,歷程未必會清晰地出現。若要更精準的形容哀傷者的情況,筆者傾向把上面提到的四個哀傷的歷程與「並行過程模式」融合在一起去理解。Margaret指出哀傷者並不是在完全處理掉哀傷後才回復以往生活作息,而是會如鐘擺一般,在喪偶後的一段時間內都徘徊在損失主導與重建主導兩種反應。損失主導的意思是指沉醉在哀傷的情緒反應,思念逝去者以及回想起與對方相處的回憶;而重建主導則是指喪偶者重整自己生活的行為,如處理實際的生活問題以及適應自己新的身份等等。7筆者認為兩套理論所描述的非常相近,只是側重點不同 — 上面提到的四個哀傷的歷程似是穿插於損失主導與重建主導兩種反應中,喪偶者逐漸由較多時間陷於損失主導慢慢朝向重建主導為主,亦在過程中慢慢接受伴侶已離開人世。因此,結合兩套對於從哀傷回復的理論去明白喪偶者的需要與情況會是更佳的做法。

在討論喪偶的意義、所面對的困難與其情緒狀態之後,接下來本文將會嘗試從聖經中尋找一些啟發。看看聖經對於情緒的觀點以及參考聖經中一些喪親者的經歷。8而在參考聖經經文之前,我們必須先考慮到現代人與聖經作者對於情緒的理解是否相符。Francoise在一篇文章當中探討了希伯來聖經對於情緒的理解,認為與英語世界對此的認知並不相似。Francoise指出英文的情緒包含身體的感覺、對該處境的認知評估以及由情感所引起的時刻三者,而這一定義亦廣為人文學科所採納。然而,這一定義有其文化局限,與其他語言對於情緒的理解有一定的差異。Francoise繼而指出希伯來聖經中含有與情緒相關的字句,但是卻缺乏對於某情緒反應的特定用字。亦即是說希伯來聖經在提到情感時,往往以該人的行動、身體的知覺及禮儀性的動作等等去表達,以此去表達那人有某種情緒。以下將會以雅各聽說約瑟被殺害時的記載10為例,探討創世記作者如何描述哀傷。誠然這段記述瀰漫著濃厚的情感色彩,但嚴格來說經文卻沒有任何一個有關哀傷情緒的字詞出現過。在作者筆下,雅各的哀傷是透過他的言詞以及表示哀悼的動作所呈現出來,而我們是因為了解到他有異於尋常的長時間哀悼而得知他的痛苦有多強烈。11在接下來本文將會再列舉另一例子,看看另一位聖經作者怎樣描繪約伯失去牛羊、僕婢與兒女時的哀傷。12 在經文中,沒有任何字詞表達約伯的哀傷,而是用了「撕裂外袍,剃了頭,伏在地上下拜」這些動作與禮儀動作去表達他對此的反應。以上兩段經文都記述了喪失兒女的事情,但是作者卻並無使用如英語的情緒一般的字詞形容二人,反倒著重描繪他們的身體動作、言詞或禮儀性動作。因此,Francoise斷言希伯來人對於情緒的理解與現代英語世界對於情緒的定義並不相符。13

縱然希伯來聖經對於情緒的表述與我們一般的認知有不少的差異,但這並不代表基督徒難以從經文中找出可供借鏡之處,我們仍然能從文本中看到聖經中的人物如何陪伴他者面對哀傷,並從他們的經驗學習怎樣與他者同行。第一個例子為路得,經文記載失去配偶的她如何與蒙受喪子之痛的婆婆同行,一起經歷由家鄉摩押地回到猶大地後的一切風雨。路得記中有不少經文描述拿娥米因早前失去丈夫及近日失去兩個兒子所產生的情緒。從經文中我們有理由相信拿娥米當時的情緒頗不穩定,一方面她有足夠的理智為兩位媳婦建議未來的去向;但另一方面我們又從字裡行間感受到她對於上主的嬲怒,認為是祂破壞她的家庭,使她滿滿地出去,卻又空空地回到家鄉。路得並沒有試圖向拿娥米解釋苦難的原因或向她提供建議,而是選擇與拿娥米同行,由摩押去到以色列地居住,並在生活中服侍拿娥米,與她同住。路得很好的示範了與哀傷者同行的方式並不是在對方面臨哀傷時為對方解答任何疑問,因為這個時候並不是處理這些東西的合宜時候。更合適的做法是陪伴在側,讓對方知道自己不是孤單一人,自己是被重視的。而在後來的經文,我們可以見拿娥米因為有路得的同行而使她的哀傷逐漸消減,最後更成為俄備得的養母,得享天倫之樂。而路得記的作者更透過婦人們所說的話表達對於路得的欣賞,足證她是個很好的同行者:「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14

除了路得之外,筆者亦想藉約伯的三個朋友作為例子去解釋不合宜的陪伴有機會對哀傷者帶來二次傷害。在一開始時,經文提到三人在聽到約伯的遭遇之後,就馬上從本處去約伯那裡。15三人能夠暫時放下自己所忙碌的事情前往陪伴面對困苦的朋友,這是值得我們欣賞的。他們的舉動提醒我們生活縱然非常忙碌,但仍然需要因為他者的緣故而暫緩手上的事務,陪伴我們所重視的人面對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痛。此外,經文提到三人在看見約伯後放聲大哭,與他一同坐在地上七天七夜。這個行徑反映了他們很重視約伯,因為他的慘況而身同感受。雖然三人在往後的經文中質疑約伯的整全,但我們仍然要肯定他們對約伯的重視以及關心。接下來筆者將會嘗試指出三位朋友的安慰出現了甚麼問題。 問題的關鍵在於三位接受不了約伯的悲慘遭遇以及其情緒化言論。當約伯發言展現自己咒詛生命以及渴望求死後,三位都忍不住發言,試圖為約伯所經歷的種種作出解釋,分別從創造神學的三個秩序討論約伯為何會有這樣的經歷。面臨苦難的人往往會有情緒化的表達,這是非常普遍的,並不代表這是受苦者真實的內心想法。可惜的是,三位朋友似乎並不明白約伯在這所表達的感受,反而將之視為一個邏輯思考問題,試圖提供答案予約伯去解決他的困難。這樣的反應會讓受苦者感到不被聆聽及不被接納,16自己在他人眼中彷彿只是一個有待解決的難題,而非一個面臨傷痛的人。在這一方面,路得的處理方式就明顯的較為適切哀傷者了。

在嘗試從心理以及聖經中了解哀傷以及同行的要點後,接下來的段落將會作出一些建議,幫助基督徒陪伴喪失配偶的人渡過哀傷的經歷。Kathomi 在肯尼亞的研究指出當地的牧者願意花較長的時間於關心喪偶者的物質需要與靈性需要,卻較少花時間於關心喪偶者的情緒需要。17這個研究結果反映了基督徒往往過分低估喪偶所代表的深層意義以及他們所需的情緒支援為何,因此我們使用較多的時間與對方分享屬靈上的教導,盼望這方式能使對方走出傷痛。我不是說這方面的付出是徒然,而是想指出基督徒同行者應嘗試花更多的時間去了解喪偶者的哀傷,不止是聆聽他所表達的表面意思,更要去了解當中的深層含意。舉個例子,筆者曾在一年前遇過一位信奉民間信仰的長者。她的丈夫與她相識約五十年,剛因重病而逝世,她因而感到非常哀傷。她差不多在每次聊天時都會提起對於丈夫的思念,表達自己尚未能完全接受對方的離世。在傾談的過程中,我明白到她的哀傷不止是因為相伴甚久的丈夫離世,亦是在過程中感到不知所措,暫時未能接受生命中的至親不再在自己身邊,自己需要獨自一人面對晚年的日子。直到大概十個月後,她的情況才漸趨穩定,開始適應新的身份以及重拾自己的興趣。在這一段經歷當中,我明白到同行者最為要緊的是付出時間,以足夠的耐性容讓對方不斷的訴說他所面臨的哀傷或其他感受,不加上任何的批判 ,也盡量避免提出個人意見。筆者認為同行者應花較多的時間於這一部分是因為唯有對方已充分的表達他的感受,他才能夠開始邁向復原之路。若過早的中止對方抒發內心情緒,那麼同行者就會犯下如約伯的朋友一樣的錯誤。在香港這個節省急速的城市,同行者實在不易擺上足夠長的時間陪伴對方處理其情緒,這是可以理解的。但那另一角度來看,這同樣是我們向他者表達我們對他的關心與重視的絕佳時間。因此,我建議教會的弟兄姊妹應與教牧同工分工合作,協調出一個理想的同行方案,兼顧喪偶者的物質需要、靈性需要與情緒需要。

除了持續性的聆聽之外,同行者尚可以透過認知治療,幫助喪偶者處理其認知扭曲現象。在討論這一部分以先,筆者必須指出這一步並不能在剛陪伴喪偶者時馬上進行,必須在已與他同行一段較長日子後方可按情況嘗試,以免讓對方覺得我們只是想幫他不再陷於憂傷。筆者的這一建議是因為喪偶者有機會怪罪自己,認為自己的某些決定或行動導致對方逝去,因而感到愧疚。同行者可以在傾談過程中了解對方的想法的源頭以及負面自語的含意,然後幫忙對方分辨到底他的想法是建基於真實的情況,還是只因為愧疚而把責任歸於自己。在我與上一段提到的那位女士同行的過程中,她認為自己未能在丈夫離世的那時刻陪伴在側,認為當時決定回家休息一會的決定是錯誤的,因而感到自責。在與對方建立一定程度的互信之後,我嘗試挑戰她這個想法,引導她去回想她已出盡全力為丈夫安排最合適的治療,而當時的她需要讓身體休息一下,以迎接下一天的挑戰。而在最後,她慢慢不再責怪自己,接受自己已在照顧丈夫方面付上了最大的努力,接受丈夫於該晚的離世與非因為自己的過失。

在文章的尾段,筆者想在此作出一些總結。本文檢視了一些心理學以及信仰中有關哀傷的資料,嘗試整合兩者並提出合宜的方式去陪伴喪偶者。筆者認為兩者的整合尚處於相當初步的階段,需要更多的同路人總結實際經驗、神學反思以及心理學的理論,在未來整合出一套適合基督徒同行者的方法。


註腳

1 Murray, C. I., Toth, K. & Clinkinbeard, S. S. “Death, drying and Grief in families.” Mckenry, P. C., Price, C. A. & Price, S. J. (eds.), Families and Chnage: Coping with stressful events and transitions, Sage publications, Inc: USA. (2005):80.

2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Education Bureau (2017). Resource Kit for Teachers’ Reference:Caring Community. Retrieved from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Education Bureau Web site: https://www.edb.gov.hk/attachment/tc/curriculum-development/kla/technology-edu/resources/hmsc/HMSC_Booklet7_C_p36.pdf

3 Silverman, P. Widow to Widow: How the Bereaved Help one another. Routledge: Brunner,(2004):52.

4 田芳:《在終將告別前,學習哀傷》(香港: 蜂鳥出版,2019),頁21。

5 Kathomi, M.K. “Assessment of an Effective Pastoral Care Model for Helping Widows Overcome Grief in Ack Kirinyga Diocese, Kenya,” Journal of Arts and Humanities 8 (2019):50.

6 田芳:《在終將告別前,學習哀傷》,頁41。

7 吳燕玲 & 嚴鎮國:《放下傷痛—助人及自助手冊》( 香港: 宣道出版社,2012),頁148-149。田芳:《在終將告別前,學習哀傷》,頁59-62。

8 受篇幅所限,本文將只會集中於討論希伯來聖經,不會探究新約各書卷。

9 Mirguet, F. “What is an “Emotion” in the Hebrew Bible?: An Experience that Exceeds Most Contemporary Concepts”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24, no.4-5 (2016):444-446.

10 創三十七33~35

11 Mirguet, F. “What is an “Emotion” in the Hebrew Bible?: An Experience that Exceeds Most Contemporary Concepts”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24, no.4-5 (2016):454.

12 伯一20

13 Mirguet, F. “What is an “Emotion” in the Hebrew Bible?: An Experience that Exceeds Most Contemporary Concepts”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24, no.4-5 (2016):455.

14 得四14~15

15 伯二11

16 葛琳卡,《情緒四重奏:同行生命中的憂怒哀樂》,(香港:基道出版社,2007),頁140

17 Kathomi, M.K. “Assessment of an Effective Pastoral Care Model for Helping Widows Overcome Grief in Ack Kirinyga Diocese, Kenya,” Journal of Arts and Humanities 8 (20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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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語
看過你的文章,寫得很好。
看到你清楚的思路,又有聖經角度的反思和討論。
當然,主題是喪偶,用聖經例子,若找到喪偶更佳。
另外,當心理與聖經對話和整理後,若能整理出一些具體的關懷應用,那就更完整。














2020年9月15日 星期二

CGST Dip CS 83 : 悼念楊醫




常常身穿綠色風褸的老師:


院長形容你為剛毅木訥,我想我應該找不到更佳的形容詞去形容你。感恩在剛踏入職場時就遇到你,有幸聽你講解聖言,教授我甚少聽到的創造神學。


謝謝你帶我進入舊約聖經的世界,認真思索一字一句的意義。在你身上,我明白到聖經文本本身已含有治療人心的力量,不一定需要鋪墊太多見證或小故事才能接觸受眾的心靈。在你身上,我明白了一丁點「虛空」以及福禍無常。這不止影響了我的神學觀,也不知不覺的影響了我的未婚妻。


有次跟同學聊天,我說我希望更明白你所說的,將來可以用於陪伴面對苦難的人。但願我能善用你所教的一點皮毛吧。


親愛的老師,真的很捨不得你...你對於整個中神大家庭的盡忠,實在是我的榜樣。我們...將來再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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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望的課題:約伯有指望嗎?


指望的吊詭之處為:為何那人在這逆境會有指望?到底什麼是指望?在聖經當中,指望是指hope of the hopeless。人未到絕望的處境,實在難以了解和討論盼望。


那麼,信與望又有何關係?信是指相信既對象,即我心知我所信的是誰,確信他信得過。望是指結果,我們不知道會如果。若是已經知道,那就並不是望了。


[取自約伯記的課堂筆記]

2020年8月18日 星期二

CGST Dip CS 82 : 如何理解神要求以色列人將迦南各族滅絕的命令?

 

圖片來自聖光神學院聖經地理資訊網


如何理解神要求以色列人將迦南各族滅絕的命令?

按照聖經記載,上帝分別於申命記第七章及二十章要求以色列人把迦南人滅絕淨盡,禁止他們與迦南人有任何連繫1。而在約書亞記,經文多次描述約書亞所領導的以色列人執行了這個命令,將多個城市的人盡行殺滅2,正如耶和華所吩咐的3。到底滅絕是甚麼意思?為何上帝要下達這個命令?此外,北美洲殖民時代的清教徒傳道者曾提出將北美的原住民視為迦南人,要求他們在改變其原有信仰或被消滅這兩個選擇中二擇其一4。到底這種對於滅絕的現代詮釋是否恰當?本文將回顧申命記中上帝要求以色列人將迦南各族滅絕的命令,探討上帝發出這個命令的原因。另外,本文亦將討論信徒是否可引用此經文作為執行種族政策的依據,檢視這個命令在現今世代的意義。

本段作為全文的第二部分,將會解構滅絕淨盡一字的意義以及分析誰受到這命令所影響。根據《舊約神學辭典》,滅絕的意思為把抵擋神工作的東西強制性地獻上5,即透過完全毀滅某地而將之獻給上帝6。聖經除了在申命記第七章及二十章使用此字外,亦曾使用此字記錄外邦國家對某城或某國所實行的毀滅,如摩押王米沙所做的。按照米沙碑文的記載,米沙曾在主前九世紀從以色列手上奪去尼波城,毀滅該城的男人、孩童、婦人、女孩和僕役,作為對神明阿詩塔基抹的獻祭7。此外,《華爾基舊約神學》一書亦提到古代近東的確存在把犯禁的人殺掉或焚毀的做法8。由此可見滅絕並非以色列所獨有的,近東的各文明也會因為戰爭、宗教、刑法等不同的理由而施行滅絕。在檢視滅絕一字的含意後,我們亦須要定義何謂迦南人。一般而言迦南人有兩個解釋,第一以居住地為準則,統稱所有居住在「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大河之地」的人為迦南人9;另一個解釋則以血統為準則,把含的兒子迦南所生的後代都歸類為迦南人10。由於上帝有關滅絕的命令是用作指示以色列人,告訴他們進入要得為業之地——迦南地時要注意的事項,故本文將會以居住地去定義何謂迦南人。

在定義何謂滅絕與迦南人後,本文的第三部分將會探究上帝發出這個命令的原因與意義。我認為上帝這個命令有兩個向度,分別是懲罰迦南人的罪以及保護祂的子民,兩者共同構成了祂欲滅絕迦南人的因由。首先,摩西五經中亦多次(未十八3,24-30、二十22-24;申十二31,十八12,二十18)記載上帝不喜悅迦南人的風俗與行為,如把經火歸與摩洛、與男人苟合等,因而厭棄他們,把迦南地賜予以色列人,並要求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後不可重蹈覆轍11。此外,上帝在列祖時代已向亞伯拉罕提到亞摩利人的罪孽12,反映了祂在當時已經曉得迦南地的居民的行徑是祂所不喜悅的,只是祂在當時認為迦南人的罪尚未滿盈,故暫未需要如對待所多瑪與蛾摩拉一般立即作出懲處,直到以色列人準備進入應許之地時,迦南人仍未悔改及作出改變,依然在這些事上得罪上帝,故祂才要求以色列人執行滅絕此舉動。除了經文所描述的罪之外,舊約學者們亦提出以象徵的意義去理解迦南人能幫助信徒了解為何上帝如此厭惡迦南人。約翰.哈姆林提出一想法,指迦南人意指「那些看來敵對耶和華美善秩序的強勢軍隊、組織與個人。真正的敵手……是那社會的組織方式」13。學者指出迦南人崇尚生殖崇拜,企圖透過集體崇拜巴力與亞舍拉等偶像,好讓這些偶像保佑迦南地風調雨順,有豐盛的農業收成。亦即是說,迦南人群體及其背後的整個迦南城邦制度企圖掌控神明去滿足自己的欲望需求14,這無疑是上帝所不喜歡的。若從這個角度去看的話,上帝的命令是去消滅罪惡以及祂看為不好的制度,不允許它們繼續傷害祂所創造的人類。

在檢視迦南人的罪之後,本段將會研究這個命令怎樣反映上帝對於祂的子民的保護。在申命記第七章,上帝總共以三點對滅絕作出演繹:不可與迦南人立約,不可憐恤迦南人及不可與迦南人結親。我認為這三點足以解釋上帝怎樣保護祂的子民。第一點與政治相關,按照出埃及記的記載,以色列人在西乃山自願與上帝立約,願意歸神作聖潔的國民15。亦即是說由那時開始,以色列人正式成為了耶和華的附庸,不過她的宗主並非當時的任何強國,而是上帝。按照當時的宗主條約,附庸國不應亦不得在未經宗主同意下與其他民族或國家訂立條約,不然就是對宗主不忠,會受到宗主懲罰。如上文所述,迦南以及其所代表的城邦制度所做的事情都是神所不喜歡的,因此祂不希望自己的子民與迦南人有任何契約關係亦是非常合理的。第二點指出執行滅絕的心態與做法為何。上帝提出不可憐恤迦南人,指出必須把他們全都殺掉,而非如士師記的記載般使迦南人成為服苦之人16。這個命令在現今看來似乎非常殘忍,與上帝欲透過以色列祝福世上萬國的心意相違背。不過,若我們記得聖經一向強調上帝是那位一直在歷史中施行公義的神的話,我們就會明白上帝不是無故的要消滅迦南人,而是要施行公義,阻止罪惡橫行。因此,上帝不允許以色列人因為憐恤此緣故放過任何迦南人,不許對於罪惡有任何的縱容17。第三點與宗教相關,上帝指出以色列人不可結親。這個命令並不代表神不喜歡以色列以外的民族,也不代表祂鼓勵特定血統優於他者的論述。事實上這一點是與宗教相關。在第四節,上帝指出迦南人會使以色列人轉去事奉別神,因此祂才阻止以色列人與迦南人有任何婚姻關係。根據聖經各處的記錄,迦南人信奉多神,在各處設立祭壇、柱像與木偶敬拜他們所信的神明18。這無異與以色列奉行的一神信仰截然不同。此外,列王紀對於所羅門的判斷亦足以佐證結親與信仰的關連與可能帶來的破壞性。列王紀作者批評所羅門戀愛外邦女子,被「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認為這事是以色列國於稍後分裂為兩個國家的最主要原因19。由以上三點觀之,上帝欲絕迦南人其實反映了祂對其子民的保護,不希望以色列人被迦南人與其風俗所污染。

在第二部份的最後一段,筆者打算以約書亞記當中兩個探子與迦南妓女喇合立約一事20作為總結。表面看來,兩個探子所作的完全違反了上帝的命令,他們並不應該與喇合立約,更不應該憐恤喇合一家21。不過,若我們記得上帝的心意是為了保護祂的子民不受迦南人的罪所污染的話,我們就能理解為何探子們會與喇合立約了。喇合的言行證明她真心相信以色列人的上帝才是真正的神,願意歸順耶和華,並非如其他迦南人一般敵擋上帝,因此約書亞記作者並沒有就此事批評以色列人,而希伯來書的作者更稱許喇合的行為,認為是信心的典範22。由此我們可以明白到上帝有關滅絕迦南人的命令並非一成不變,祂也不是對迦南人滿懷仇恨非要去之而後快,祂願意接納如喇合、路得般願意歸信祂的外邦人,期盼有一天萬族都聚集向祂敬拜。

在檢視滅絕對以色列人的意義後,本文的第四部份將會討論滅絕迦南人這個命令對於現今世代的意義。首先,筆者必須指出上帝使用以色列人去執行滅絕的命令並不代表被指派者以色列人比迦南人具有更好的道德。聖經清楚指出以色列人是「硬著頸項的百姓」,他們也曾多次作出得罪上帝的事情。摩西亦曾提醒以色列人不要自以為義,要緊記他們有力戰勝迦南人及獲取迦南地只是因為上帝不悅迦南人的惡,故使用以色列人去成全上主的心意23。再者,上帝更向以色列人發出清晰的警告,指出以色列人「若忘記耶和華你的 神,隨從別神,事奉敬拜,你們必定滅亡。這是我今日警戒你們的。耶和華在你們面前怎樣使列國的民滅亡,你們也必照樣滅亡,因為你們不聽從耶和華你們 神的話」。由此可見,上帝是一位公正與一視同仁的神,祂並不容許以色列人自以為義,也要求他們按照上帝的律例典章行事,作合神心意的子民。可惜的是,以色列人並沒有完全聽從上帝的命令,他們也在往後的歷史上如迦南人一般敬拜別神,遺忘上帝向他們所宣講的。因此,上帝興起亞述作為祂「怒氣的棍……,打發他攻擊褻瀆的國民,吩咐他攻擊我所惱怒的百姓」24。以賽亞書的記載證明了上帝並不是一位縱容以色列人犯罪的神,後來祂同樣的會對以色列人作出懲治,興起亞述去之作為懲治以色列人,也在稍後因為亞述所犯的罪而懲治亞述。這一段記載亦反映了上帝間中會興起某一民族去懲治另一個犯罪的民族,但這一個舉動並不意味被指派的民族比他人更受恩寵,只是代表神願意在某個特定歷史時刻使用該族完成神的心意而已。

此外,我認為滅絕某族這個命令並不具有廣泛應用性。接照聖經記載,這個命令是由上帝直接發出,清楚指出迦南人為祂要滅絕的對象,然後委派以色列人去代表祂執行。上帝才是有權決定施行滅絕的那一位至高者,筆者認為沒有任何信仰群體有資格把任何民族定義為現今世代的迦南人,然後以此為理由執行任何與種族清洗有關的行動或政策。因此,我認為歷史上的清教徒以之為殺害北美原住民的理據並不恰當,而後世的基督徒亦不應濫用這一段經文去合理化任何種族清洗或宗教迫害的企圖。再者,我認為我們在研讀有關滅絕迦南人的相關經文時要避免將自己視為被指派執行神命令的一員,因為這樣的釋經視角會讓我們把思考的重心置於滅絕何人以及試圖找出對方理應被滅絕的緣由,卻忽略了這段經文對我們自身的提醒。羅伯特.艾倫.瓦瑞爾指出「基督徒神學反省與政治行動應當以迦南人為中心……將迦南人置於中心點,可以使得那些閱讀聖經者能夠更接近閱讀聖經的整體,而不是只閱讀鼓舞他的們與合理化他們的部分」25。我認為這段文字是相同精警,提醒我們應當思考自己會否如迦南人一般犯下得罪神的罪或試圖以任何方式操縱上帝,要避免犯下如迦南人般作出得罪上帝的行為,要按照申命記中的「示瑪」,盡心盡性盡力愛主,忠心的遵行祂的律例典章,這才是我們作為神的子民應當努力以赴去做的事情。

本段將作為全文的總結,本文先檢視了滅絕的定義,然後從迦南人的罪以及上帝對祂子民的保護這兩個角度分析上帝命令以色列人滅絕迦南人的成因。此外,本文亦嘗試從現代的角度分析這段經文對我們的意義,指出這部份的經文並不是用作支持任何施行種族滅絕政策,而是用作提醒基督徒不要如迦南人般犯下使上帝不悅的罪行。由於篇幅所限,本文未能詳細分析清教徒殺害北美原住民此歷史事件,未能逐一反駁當中的論點,需要另文討論此部份。

 

 註腳

  1. 申命記七1-2與二十17的兩份名單並非完全一致。由於此部份並不影響本文核心內容,故本文將不會探討兩者的分別與可能的含意。
  2. 在原文中滅絕淨盡與盡行殺滅是同一個字,參Willem A. Van Gemeren, The New International Doctionary of Old Testament Theology and Exegesis Volume 2 (Michigan:Zondervan, 1998), 276.
  3. 書十28;十一11-15
  4. J. Clinton McCann, Judges: Interpretation: A Bible Commentary for Teaching and Preaching, (Taiwan:Taiwan Church Press, 2010), 29.
  5. R. Laird Harris, Gleason L. Archer, Jr., Bruce K. Waltke:《舊約神學辭典》(台灣: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1995),頁365。
  6. 除了上文的解釋之外,舊約學者萊特認為滅絕一字不一定解釋為毀滅要棄絕的人或物,建議解釋為無可挽回地棄絕某些人或物,拒絕從中獲利。參萊特:《上帝子民的倫理學:重現申命記中的恩典社會》,(台灣:校園書房, 2015), 頁92。
  7. 約翰.柯林斯:《希伯來聖經導論》(香港:道聲出版社, 2013), 頁184。
  8. 華爾基:《華爾基舊約神學》(香港:天道書樓, 2013), 頁634。
  9. 創十五18-21。民三十四1-12有另一個對迦南地地界範圍更為詳盡的描述。由於此部份並不影響本文核心內容,故本文將不會探討兩者的差異。
  10. 創十15-18
  11. 值得留意的是,其後以色列人也同樣因為干犯這些罪行而被上帝所懲罰,最終亡國被擄。這正反映上帝道德標準的一致性。參萊特:《上帝子民的倫理學:重現申命記中的恩典社會》,頁117。
  12. 創十五16。此外,亞摩利人是形容迦南地主要人口的較籠絡稱呼。參萊特:《上帝子民的倫理學:重現申命記中的恩典社會》,頁103。
  13. J. Clinton McCann, Judges: Interpretation: A Bible Commentary for Teaching and Preaching, 31.
  14. Walsh 針對此課題建立了一套有關迦南偶像崇拜的學說,參J.P.M. Walsh, The Mighty from Their Thrones: Power in Biblical Tradition, (Portland: Wipf & Stock Pub, 2004), 13-28.
  15. 出二十1-廿三33的字句與當時的宗主條約相當相似,包括了當時宗主國與附庸國立約時具體的要素。參陳壽穗:《釋經實用手冊》,(台灣:橄欖出版社, 2011), 頁255。
  16. 士一28
  17. 約瑟家在攻打路斯時放過了一個人,那人其後築了另一座路斯城。因為這舉動,約瑟家未竟全功,未能完全滅絕伯特利的迦南人,也縱容了罪的繼續存在。參士一22-26。
  18. 前先知書多次指責以色列人效法迦南人做上帝不喜悅的事。參王上十四22-24;王下廿一2-7。
  19. 王上十一1-13
  20. 書二1-21;六22-25
  21. 學者霍克對喇合一事有類似的質疑,華爾基在其著作作出了反駁,參華爾基:《華爾基舊約神學》, 頁634。
  22. 來十一31
  23. 申九4-6
  24. 賽十5-6
  25. Robert Allen Warrior, Canaanites, Cowboys, and Indians: Deliverance, Conquest, and Liberation Theology Today, (New York:Christianity and Crisis, 1989), 264. 



 

2020年5月20日 星期三

情緒四重奏 4 : 對情緒的反思



本文將會以分為三點,討論自己閱讀《情緒四重奏》一書後的感受與個人反思。第一點為透過回想過往與朋友同行的經歷反思何謂聆聽。我的幾位小組導師是我在聆聽方面的啟蒙者。他們言行身教的向我示範了何謂聆聽者,也使我經歷到細心的聆聽能為他者帶來何等正面的力量。而在往後的日子,我開始嘗試學習成為別人的聆聽者,聆聽對方所表達的感受及字裡行間的深層含義,嘗試去明白他的煩惱是源於甚麼事情,並與對方分享一些個人的見解。在溝通的過程中,不少人表達他們甚少感到被聆聽—身邊的人自以為已明暸他的處境,然後試圖以理性為他分析及作出建議。這與葛琳卡在書中所說的不謀而合:「關懷者容易常犯的錯誤是自以為知道對方需要甚麼,就按自己所認為的替對方安排,卻忘記問困擾者最想得到的甚麼」。我認為同行最要緊的不是說,而是聽。一般人或許會以為對方不懂得該如何面對其處境,因此認為最要緊的是告訴對方該做甚麼。但在我的經驗當中,我認為接納對方的感受以及幫助對方喚起他內在的治癒能力比給予建議更為重要。若聆聽者只是集中於為對方提供答案,對方很容易會有負面的感受,認為聆聽者只是視他為一個尚待解決的難題,而非一個面臨傷痛的人。與之相反,當人的情緒被接納與抒解,他的無力感以及沮喪會得以減低,自己能慢慢的收拾心情並繼續面對他的處境。至於作者提到有關如何面對他者有違自己價值觀的異樣想法,我認同這也是其中一個不易面對的困難。簡單來說,我暫時會傾向先聆聽他的表述,但會尋找合適時機讓對方明白我並不認同這一種的價值。


第二點為對於原生家庭的一些想法。早前在講座中聽區結成醫生提到因長期的社會運動而來的情緒很可能會使大量香港人患有抑鬱症或創傷壓力症症狀等等的病症。而在閱讀此書時,我感到的是不健康的家庭關係所帶來的影響比社會運動的創傷更大。我有這樣的看法是因為與家人的相處很可能佔據人生數十年的時間,而若家人長期使用不恰當的言行加諸於某人身上,所帶來的不良影響很可能延綿數年,甚至是一生之久。我認識數位朋友有這樣的情況,他們的家人很愛錫他們,可是不太懂得怎樣處理自己的情緒。他們的家人在面對不如意時往往把怒氣傾瀉在他們身上,向他們說一些極具傷害性的話,最終為我的朋友帶來不能輕易磨滅的內心傷痕。因此,我認為願意與對方同行的弟兄姊妹可多加了解身邊朋友的原生家庭狀況,嘗試了解對方目前的情緒會否與家人相關。我不是說所有的情緒問題也與家庭成長經歷相關,但我相信家庭所帶來的影響很可能為不少人所忽視的。


第三點為對於靈性與情緒的一點反思。在「情緒的防衛」這一節當中,作者提到情緒的防衛機制會影響到我們怎樣與神相遇。很多時討論到怎營與神相交時,自己與身邊的朋友往往把焦點集中於使用甚麼方法、該參考那位靈修大師的著作等等。很多時我都下意識的以為人只需使用合適的方法就能與神相遇,卻忽略了人與上帝的關係並非如斯簡單,涉及到人對於天父與地上父親的認知、成長經歷怎樣塑造自己對於情緒的表達、親密關係中的互動等等。因此,只是單純的建議一套靈修方式予對方並不能幫他者擺脫上面提到的影響。而這一個反思亦使我回想起以前的經歷。曾經有一段時間,我居於離海邊很近的區域。每當我感到有情緒的時候,我都會走到海邊禱告,透過祈禱與天父訴說自己的情緒。而在流淚禱告的過程中,我的感受往往都得以抒解,有力量繼續走下去。現在回想,我想這就是怎樣把自身經歷交托,並從上帝支取力量的其中一種方式。現在我所居住的地方並不接近海邊,自己的工作與生活也日漸忙碌。我想我也需要找另一個新的方法,幫助自己在面對情緒時與上帝親近,坦承向祂表達自已面對困擾時的感受與及自己有多需要祂的接納。這不只是為了使自己有力盛載有需要的人的情緒,更是為了使自己更敏銳於自己的內在情況以及聽到祂的聲音。

2020年3月8日 星期日

情緒四重奏 3 : 重遇


闊別校園大半年後,終於又可以回到中神上課。是次再閱讀葛琳卡的《情緒四重奏》,感覺頗為特別--十年後再次閱讀此書,我才發覺她所說的東西一直都存在於各種人與人的相處當中,從來沒有失蹤。人與人的相遇與相處,除了涉及二人的個性、興趣喜好之外,我認為還有一樣:就是你我在生命旅途中所經歷的痕跡。人的成長或多或少也會受到父母、朋輩、戀人所影響,對方的行事為人與及處理衝突矛盾的方式會不知不覺的進入人的世心世界,影響自己怎樣應對他者近似的言語/行為。其中最為重要的關鍵是到底能否分辨、言說該情感、並明白它的起因和對自己的意義。「水底有明月,水上明月浮;水流月不去,月去水還流」。有些人遇到傷痛後順利療癒,往事反倒幫助他面對往後的挑戰;但亦有些人使用了不恰當的處理方式,以為淡忘該事使等如把往事解決,卻不知道情緒會不斷積累下去,直到爆發的一天。到底是痕跡或是不斷淌血的傷痕,視乎你我如何去處理該事。

在其中一節當中,葛琳卡提到情緒的防衛機制也會影響到我們怎樣與神相遇。很多時討論到怎營與神相交時,我們的焦點往往在於使用甚麼方法、參考那位靈修大師的著作等等。這些討論以為人只需透過合適的方法就能與神相遇,卻忽略了檢視自身與上帝的關係 。若有興趣,不妨透過浪子回家這一比喻檢視自身與神關係。葛琳卡提醒讀者與神相交的關鍵在於認識自己與放下自己的防衛機制,誠實的面對自己的感受與接納自己的本相。唯有回到小孩子的單純,我們才可如Thomas Merton 所言發現真實的自己與真實的需要。

進一步的分享,我想就留待完成閱書感想後再分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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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最近重新翻閱宋缺與梵清惠的故事,深深的被宋缺所說的回憶所吸引,謹在此引用所用的詩句。

ps 2:區家麟先生在出席一討論精神創傷疫潮的講座後寫下了一篇有關情緒/精神創傷的文章,如有興趣請參閱以下連結。

2020年3月6日 星期五

我的中神延伸課程 24 :教會論精義





原來的打算是在下學期開課前先上一科延伸,聽一下早前未有機會上的教會論。可惜的是武漢肺炎迫使我留在家Home office,完全沒有心情花額外的時間再聽一次課堂錄影&閱畢全本參考書…

題外話,一千字實在太少了。真係唔夠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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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嘗試運用課堂所學,討論教會的實際運作怎樣受她對於教會本質的理解所影響。課堂上提到福音是天國的福音,上帝的旨意行在個人身上、社會中以及在宇宙整體中。這一種對於福音的理解要求教會於其宣講及行動中呈現「使萬物在基督裡同歸於一」這一上帝心意。可是,教會在執行上帝旨意時往往基於現實操作的考量而添加一些元素,而這些元素不知不覺間卻又阻礙了教會踐行其原始使命,甚至反過來成為了教會花鉅大心力去達致的首要目標。由於篇幅所限,故只會討論到兩個實際例子。

第一個例子為團契。誠然肢體之間的關係是聖經中著墨甚多的教導,新約的書信中聖經作者亦多次勉勵弟兄姊妹要彼此相愛,互為彼此,作為愛上帝的其中一種回應。不過在堂會實踐此教導的場境中,團契很多時候卻成為了滿足弟兄姊妹之間社交需要的一個平台。團契職員大多會細心預備週會,試圖幫助弟兄姊妹互相守望,成為對方的支持,扶持對方於其日常生活中為主作見證。可是,很多時這一類的相交只淪為肢體間分享近況或抒發工作壓力的時間,大家只是聚焦於彼此近日所煩心的事宜,失卻了扶持對方生命的向度,而原本是好的團契相交最終沒法達致其本身的目的與意義。就是這樣,教會中的肢體成為了一群十分熟悉彼此,卻又不知道為何目的而時常聚集在一起的群體,一起停頓於一個非常安全,無比安逸的環境中,犯下如剛進入迦南地的以色列人般所犯下的錯。

另一個例子為對於大公教會的理解。課堂中提到歷代教會相當重視教會的大公性這一特質:雖然不同的肢體散落在不同地方聚會,但是彼此卻都是在基督裡合而為一,超越地域、時空的限制,達致歷代聖徒相通這願景。可是,大多數的會眾的教會觀往往是一種堂會觀,缺乏大公性。我認為原因是因為以往的信徒的整個信仰生活都只是與自己的堂會連結,所有的精力放於堂會所舉辦的活動、團契等等,甚少關注堂會以外的機構、差會、外地教會等等的動態。表面看來這一種堂會觀並不會對信徒帶來甚麼影響—他們照樣在自己堂會受牧養與教導。不過,我認為關鍵在於這一種對於教會的理解會使信徒培養了一種有如路易十四視「朕即國家」般的概念,視自己的堂會為唯一的教會,認為只有自身所做的才是為主所作,忽視全世界的信徒為福音緣故所作的努力,也看不到外間其他堂會或機構的需要。最終,維繫堂會的運作以及相關的行政與管理成為了堂會內信徒最為著緊的事,心思意念全都花在了這些事情上,忘記了堂會只是大公教會的一部分。

以上的兩個例子分別從微觀(團契)及宏觀(堂會)兩個角度稍稍討論到不恰當的教會觀念所帶來的影響可能遠超我們的想像。因此,我認為教會肢體應時刻反省自己以及自己的堂會一向是如何理解教會這一基督的身體,要多加注意堂會傳統或內部文化會否阻礙弟兄姊妹踐行三一上帝在教會創立以先所交托給我們的使命。


2020年2月14日 星期五

CGST Dip CS 81 : 記一次寫專文的思考方向



是次想嘗試記下我如何預備一篇專文,我的思考方向以及所遇到的難題。
題目:如何理解神要求以色列人將迦南各族滅絕的命令?

在做功課時,老師往往會提出一條範圍甚闊的題目,要求學生自行界定題目。在是次解題時,我傾向以穩妥,類似於OIA的方式解題--先單獨處理題目內各個字詞,找出相關的淵源典故;繼而思考上帝這條命令的意思,嘗試從文本以及其他舊約經文尋找可能的解釋。最後一部份則嘗試以現代的角度去思考這個命令的意義,討論滅絕在現今世代的應用性。

1。解構滅絕淨盡一字的意義以及查考相關的經文

查找經文,以及嘗試用聖經詞典了解這一字出現了多少次,是否有文化背景等等。這部分較需要的是花足夠時間研讀,以收集足夠素材用於思考題目。若有足夠時間翻閱五經與前先知書的釋經書、舊約背景以及地理的話僧更佳。

2。定義何謂迦南人--分析誰受到這命令所影響

在思考的過程中,我發覺有幾樣事情是需要仔細思考的。第一,到底誰才是迦南人?一直以來我也想當然的認為住在迦南的人就是迦南人。不過創世記有關挪亞後代的記載似乎反映了另一個可能性:血緣。再者,某些學者甚至試圖以文化的角度定義聖經中所描述的迦南人,這使到定義迦南人變為一個頗複雜的問題。此外,到底迦南即是指那一些土地?對迦南地的劃分是否永恆不變,還是一直有爭議空間?

3。探究上帝發出這個命令的原因與意義

題目要求我提出對於神的命令的觀點,這必定牽涉到對於這個命令的解讀--這命令是一個口號,還是一個實際行動的指示?承上,為何上帝要發出這個命令?而這部分必定會受對命令的解讀所影響。此外,在第一部分所查考的資料在這時便大派用場了。在尋找資料時,我留意到上帝與以色列人在西乃山的立約與當時宗主國與附庸國的立約相近,因此我傾向從這一個角度思考上帝這位以色列的宗主為何要下達此命令。最後,我打算以約書亞記中兩個探子與喇合立約一事去探討上帝對於迦南人的態度。

4。討論滅絕迦南人這個命令對於現今世代的意義

在文章的最後一部份,我打算從現代的角度去看待這一命令,嘗試討論到底這命令是否意味著神的選民擁有消滅並其他人類的權力--在歷史中有不同的人多次以此作為理由去合理化自己清除別的民族的行徑。到底這是否正確的解讀?這部份引用到第三部份的解讀,並以此作為對這命令於現今世代的意義的思考。


2019年12月4日 星期三

CGST Dip CS 80 :畢業感言。之四






在這篇文章,我想稍為記述部份讀神學後產生的疑問。我會以〈The Matrix〉中的著名情境去表達我的處境:我願意面對真實,並承擔伴隨的代價,還是我希望活在自我感覺良好的理想鄉,繼續停留於那一個世界?

神學需要讀神、讀人、讀己,必定會拆毀人本身的信仰框架以及對於上帝的固有認知/前設。無論是教會長執、團契導師還是敬拜隊主席,也會發覺到神學的思維模式與用字等很大機會有異於往昔在教會常用的一套。當發覺往昔的經驗並不足以幫助自己重新認識神,人對於信仰的理解必定會經歷一次大洗牌。其次的是,以往我們往往慣於蕭規曹隨,甚少會反思「一向行之有效」的做法是建基於甚麼,是否適切新的處境,往往只是重復上一任的既有做法。而在閱讀歷代先賢的著作以及尋找資料寫文章時,我們必須要直接面對經文、歷史及各樣的觀點,並在仔細思考後提出自己對此的見解。就在這樣的處境下,神學生很大可能會培養出"十萬個為甚麼"的思考習慣,思索既有的一切是建基於甚麼之上。而當神學生回到自己的堂會,就會遇上很多難以應對的情況,例如︰
  • 當信仰討論(解經、信仰話題等)不一定是建基於文本與先賢的遺產,而是強調個人認知與經驗時,到底應該怎麼辦?
  • 神學討論鼓勵人花足夠時間去思索不同觀點以及其合理性;但並不是所有人也喜歡花時間去尋找未必有答案的答案
  • 等等.......
我提出這些反思並不是存心找碴,而是想提出一個不易說出口的困擾 -- 如何以新的身份自處? 以前會以為做回自己就可以,但在與不同人的傾談中,我發覺原來我並不是唯一一個有這疑惑的人,不止一兩個人反映自己不知該怎樣聽道、怎樣查經......有人說,讀書後唯一能做的就是在一切場合閉口不言,並切切為主領者禱告。坦白說,這一種感受並不好受,自己亦不易找到一個"model answer"能適切各種處境。當談到此處,我又想起Matrix 那兩顆藥丸︰若我能再做一次抉擇,我會改變我的選擇嗎? 孩童時我曾在發呆時想過這問題,怎料長大後又要再次為此而頭痛。而這一次的抉擇,將會相當沉重......

<畢業感言。之四>

2019年11月25日 星期一

CGST Dip CS 79 :Another journey




不得不說,畢業後這幾個月真的很難捱。我原以為完成Dip CS 後能有一段空間停下來整頓一下。不過,工作上新的嘗試以及社會所帶來的影響一浪接一浪,不但影響了我的身體,也使內心世界無比的疲憊與及感到不平靜。在這樣的環境底下,委實難以聆聽內心的聲音以及神在微聲細語中的提醒。

在畢業前後的年月中,我一直在思考到底應否嘗試在輔導這範疇多走一步。與其說是輔導,我更喜歡稱之為聆聽。我喜歡聆聽別人的處境,與他人同哭,同禱。每次為受傷既人祈禱,我會明白到甚麼是"動了慈心",也在過程中感到這是我希望進深的方向。

一般而言,若自己所擅長的能成為自己的職業,這會是一件好事-- 每天都有大量時間浸淫在這世界、與相關的人為伍、閱讀這範圍的書籍與文件等等。不過,未必所有人都能在這看似完美的環境中做自己鐘愛的事情。但是,那又如何?若然上主容許我在這方面發展,我也同樣可以努力賺取生活所需,並去追尋理想。不過問題的關鍵是,到底我是否葉公好龍?到底我的能力是否適合在此範疇發展?我實在不肯定……

繼上次報讀了一科延伸課程之後,我打算在明年再嘗試修讀一科本部的科目,再花一點時間去思考未來的方向以及看看自己的能力如何。但願我能在這幾個月再有多一點的頭緒吧。

2019年10月22日 星期二

CGST Dip CS 78 :畢業感言。之三




在畢業之前,我有機會與院長及老師暢談這幾年的經歷,也在談話當中對於這些年來的感受與思想作出一些整理。我會在文章中記下自己的思緒以及師長的提醒。

我是在二零一五年入讀中神本部課程的。記得那時雨傘運動剛剛結束,香港人經歷了八九六四民運以及零三七一遊行以來最重大的一次社會運動。自己對於基督信仰如何對社會發揮影響力抱有很大疑問,欲尋找不同的可能性。與此同時,當時的自己亦試圖尋找人生的服侍方向,想知道自己是否該以全職教會事奉作為對上帝的回應。就是在這樣的處境下,我跟隨眾位教會導師的步伐報讀了中神,開始了更深認識上帝的旅途。

我在這四年的旅途中遇到眾多的人與事,讓我對於信仰有更深的思考,也在過程中重整自己對於信仰的立場、觀點及著眼點。在晚間的課堂中我有機會認識十多位同學,一方面與他們一起修讀不同的課程,並肩而戰;另一方面自己也在這四年中從他們的故事中認識上帝的奇妙作為。在他們身上,我看到上帝恩典的豐富,也看見上帝的手怎樣參與在我們生命中的各樣事項中。除了在課堂中一起學習外,我們也在其他的時間彼此相聚,分享各自生命的困難以及為對方的生命禱告。這些課堂以外的時光讓我學習到重要的一課:我們雖然來自五湖四海,但因為基督的緣故,我們成為了同路人,彼此幫助對方的生命邁向成熟,也承擔對方的困難,與對方同行。

與此同時,課堂以及其他學院的活動拓闊了我對信仰的理解,也讓我更多的明白到學院對於職場的重視與投入。老師們有關聖經神學與系統神學的教導幫助我整合對於信仰基礎的認識,也讓我明白到對聖經的認知對實現大使命及大誡命的重要性--我們作為基督的跟隨者,不單有分於繼承歷代先賢的經驗及知識,他們所被交托的使命也轉交到我們手中,成為了我們的使命。神學裝備從來不是用來展現自己的個人學識有多淵博,而是用作守護上主所設立的教會:培養初信者、建立信徒、對抗異端、確保教會走在正確的方向回應上帝的呼召,。

在四年前,我抱著滿腔熱誠以及自信踏入中神的校園,計劃在在學的幾年更深入的認識上帝以及確定個人召命。直到現在,我還依稀記得當時自己那躊躇滿志的樣子。轉眼間數年過去了,上帝並沒有按我的想法去行,反倒是籍著老師的講授、同學的提點以及各樣的事情幫助我反省何謂跟從神--是按上主的意思,還是按個人的構想?我對於召命的理解是否限制了上帝在我生命中的作為?此外,上主在這四年間多次提醒我以學術作為屬靈操練的意義在神學的領域上力求進步與「自高自大」並無關係。相反,這反而是使人謙卑的操練方式。當我們明白到歷代前輩先賢窮畢生之力也只能領會福音的皮毛,我們又豈可自以為自己已盡數明白聖經的奧秘?


(待續)
<畢業感言。之三> 

2019年8月28日 星期三

CGST Dip CS 77 :神學院畢業生需要問的五個問題






神學院畢業生需要問的五個問題
王文基(台灣宣道神學院教師)
https://www.ct.org.tw/1345139

  • 第一問:我服事的中心思想是什麼?
  • 第二問:我以什麼來服事教會與信徒?
  • 第三問:我有堅持怎樣的屬靈操練紀律嗎?
  • 第四問:我以什麼方式持續地提升服事呢?
  • 第五問:我在服事中有體會神愛的同在嗎?

2019年7月18日 星期四

CGST Dip CS 76 :畢業感言。之二





























承與傳


關於畢業,我還有很多話想說。近日來的社會事件某程度也促使我再次檢視我所學的有何意義。從小到大,承傳一直是我骨子裡的核心價值:我從前輩學到甚麼,將來也要在生命中實行出來,務求不付所托,不枉費前輩的心血與所付出的。而慶幸的是,我一直在不同的群體中遇到很多很好的屬靈前輩: 學校老師、主日學老師、團契導師、牧者、親人等。他們幫助了我成長,他們所展現的榜樣也成為了我欲仿傚的對象,我想成為像他們一般的人。這大概就是我對於「承」的理解。(值得一提的是,不知為何上帝總是喜歡透過宣教士對我說話,他們的捨身與付出往往使我啞口無言......)


略為談完「承」之後,我想談談「傳」。若你認識我的話,你應該知道我有多喜歡小孩子。我猜起源應該是由中二暑假開始吧,當時我的姑丈差了我到兒童之家當義工,負責小孩子的功課與暑期活動。這幾年來的義工生活不但使我有多個豐碩的暑假之外,也讓我知道自己有多喜歡小孩子。而在往後的十多年,小孩子一直也佔據我生命中重要的位置,那時如何,現在還是如何。因此,我一直在潛意識中以為「傳」是當盡的分。要把我所經歷過的好東西傳給下一代。


昔日我以為承傳的意義在於把現行有意義的東西繼續下去。亦即是說昔日我所理解的承傳把焦點放在延續,甚少考慮到該事是否仍適合繼續下去,是否需要撒回又或者是回爐重造。另一方面,我把自己視為一個中轉站, 卻甚少考慮自己與這傳承有否更多的互動或重整。直到某次上課討論到歷代基督徒的責任時,我才突然想通了---歷世歷代的信徒代代相傳他們怎樣得蒙上帝的帶領和他們對上帝的體會,把這一切都傳予後代。新一代一方面接收先輩的信仰遺產,另一方面亦在需思索他(們)的路該如何走下去,最終把舊有的信仰遺產及自己對信仰的理解、經驗和詮釋一併傳遞予後來者。亦即是說,傳承並非只是作一個傳遞者,更要求傳棒者也在其中反思及作出其貢獻。


那麼,我有甚麼可以傳給後來者?現在的我還可稱自己為末學後進,那十年後呢?到時候我除了向別人吹噓「我見過xxx / yyy」之外,我還有甚麼道可傳?我對於三一上帝的理解是深入了,還是如昔日般淺薄?我對於聖經的理解會否仍然停留於「金句式」或根根計較於文本的表層意思,卻無視文本中作者欲表達的核心?更為關鍵的是,我打算傳承甚麼給下一代的弟弟妹妹? 這應該會是困擾我數十載的話題吧......


<畢業感言。之二>

2019年6月30日 星期日

初涉職場神學 3:完美的一天







完美的一天對話答問Part 2:回應人的需要
對我來說,何謂完美的一天?

我在一間美資教育產品公司的庫存答理部門工作,工作內容主要有兩種:對內我需要監察產品銷情與在美國倉庫的庫存量;對外我負責協調廠商的生產進度,調整訂單交期。對我來說,完美的一天是指工作上的事情不失控,置於我的掌控之下。在最初時,我認為最理想的情況是每天都能完美的監控手上產品的庫存與生產計劃,確保貨物於缺貨前或與廠商約定的期限前透過海運或空運送到美國各處的倉庫中。不過事實上,這個情況並不可能於每天都發生,很多時我也會面對不太完美的日子--產品的銷情往往受到多種因素所影響,因此我們需要費盡心思與廠商商討新的生產方案,催促他們盡快滿足我們的需求。在這一種工作環境底下,我需要時常與位於不同國家地區的廠商打交道。

我怎樣看「職場宣教士」這身份或觀念?

劇中的人物被呼召成為「職場宣教士」,對我來說作一個「職場宣教士」就是與不同的廠商建立關係。在大部份的時間,我與廠商的溝通、對話都是集中於公事身上,如貨期、付款情況、質量問題等等。但在一些情景當中,我亦有機會與一部份的廠商建立私人的關係,有機會從他們口中得知一些他們個人的情況。有一個我所管理的廠商是公司相當重要的供應商,我差不多每天都會花半小時和負責人以電話電郵溝通。她是一位六十多歲的女士,我們在合作了一段時間後,她願意信賴我,會在溝通的過程中稍為提及她的生活。我最印象深刻的是我有機會與她共渡了一段她非常困難的日子--她的先生身患重病,她的情緒相當波動。在那一段時間,我們除了商討公事之外,我也會花一些時間安慰她,甚至嘗試詢問她是否願意我為她的家庭禱告。後來她的先生去世了,我亦有慰問她,也幫助她抒解她內心的情緒感受。對我而言,作一個「職場宣教士」不止是關心他者的靈魂是否得救,更是關心他者的個人生命與生活。沒錯,我的主要職責的確是要完成上司所交托的公事,但我相信我們除了公事之外也可以嘗試多走一步,在力能所及的範圍當中關心對方的生命。

在平凡,充滿掙扎的工作生活裡,信仰對我來說是甚麼?

最後我想談談信仰在我生命的位置。我認為信仰是指我相信三一上帝的真實性、創造與救贖、相信聖經的權威、相信教會及眾聖徒的見證,因而選擇口裡承認耶穌是主,心裡相信神使他從死人中復活,決志加入成為祂的兒女,願意努力了解祂的心意,努力在生命的各個層面遵照祂的心意而活。既然上帝是那位如斯重視人的生命的上主,甚至願意為人捨去祂的生命,那我也理應彷效祂,重視週遭的人的價值,不止視他們為工作流程的一部份, 而是重視他們作為一個人,在情況許可下也關心他們的情況。這樣的價值取態並不是毫無代價的--在傾談過後我需要花一點額外的時間去完成手上被分配的工作。但若然我們相信工作的意義比單單完成工作更廣闊的話,我們就能夠樂於關心他人,樂於付上一點代價。現在我再回想,我仍然渴望能準時完成手上的工作,準時下班。不過,我希望能夠多加一項,就是能夠在工作的環境中有機會關心他人,讓彼此都能順行完成手上的事情,那就更加完美了。


初涉職場神學系列
初涉職場神學
初涉職場神學 2:職場無真心

2019年6月23日 星期日

CGST Dip CS 75 :畢業感言。之一



感謝上主,我在這四年的旅途中遇到眾多的人與事,讓我對於信仰有更深的思考,也在過程中梳理自己的價值觀及召命。老師們的教導幫助我整合信仰與個人經驗,也使我明白到信仰群體的合一與傳承─我們作為基督的跟隨者,不單有分於繼承歷代先賢的經驗及知識,他們所被交托的使命也轉交到我們手中,成為了我們這一代的使命。此外,我在課堂中我有機會認識不同的同學。我在他們身上看到上帝恩典的豐富以及祂怎樣參與在各人的生命中。我們雖然來自五湖四海,但因為基督的緣故,我們成為了同路人,彼此幫助對方的生命邁向成熟,也承擔對方的困難,與對方同行。畢業標誌著另一個新的開始,願我能善用這幾年所學到的一切,將之用在不同的角落,阿們。

 ----------  

以上這段是數月前所寫的畢業感言。不過,最近這數個星期的經歷又讓我再次反思到底畢業到底代表甚麼。院長說他為我們感恩,因為我們在這個年代進入事奉的最前線,這讓我想起《雙城記》的名句--這到底是最好的,還是最壞的年代?作為已接受裝備的畢業生,我們理應走在最前線,走在最黑暗最絕望的前線,宣告上主的大好信息,把終末的盼望帶到人群當中,也要求作惡者盡早悔改,因為天國將要近了。或者,我未必會在有生之年看到這場仗的勝敗,但這會是我必須要打的仗,直到跑盡當跑的路。 

時勢真惡,時勢或許會更惡。無論明天如何,謹以下面的文字與同道中人共勉之:縱然世上有很多事情會使我們對上帝失去盼望,但請你不要輕言放棄,祂總是會在艱難而又不易過的日子與你在一起。這不只是我的認信,同樣也是歷代信徒在黑暗歲月時的認信。願基督的盼望常與你們同在,好在那艱難的外部環境或生命難關中繼續仰賴上帝。另外,基督並不只是要我們把目光放在自己身上,祂更要求我們去顧念那些在患難中、在貧窮中或是面臨逼迫的人。願聖靈時常推動你去記念身邊有需要的人,與他們分享基督的愛。

<畢業感言。之一>

2019年5月25日 星期六

CGST Dip CS 74 :最後一份功課,成了。



Τετέλεσται
最後一份功課,成了。百感交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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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位屬靈前輩,謝謝你們多年來的教導、鼓勵與栽培。沒有你們,我沒有可能完成這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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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位同學,謝謝你們多年的代禱、陪伴與支持。謝謝你們在我需要的時候扶我一把,使我有力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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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我的人,謝謝你們一路的包容與默默支持,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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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我的上帝,謝謝你總是在我需要的時候送我當頭一棒,也告訴我祢的愛如祢的手一般仍伸不縮。希望我都做到Love you 3000啦🙉

2019年5月1日 星期三

CGST Dip CS 73 :重構的以色列民族歷史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the Hebrew Bible/Old Testament
Chapter 14 Late historical books and rewritten history 撮要

本章的核心關注為探討歷代志及以斯拉記與尼希米記作為重寫的民族歷史的意義及目前的研究進展。

作者在全章開首提出民族歷史的觀念,為全章的討論打下基礎:指出歷代志以及拉-尼都是針對以色列的歷史敘事,主角並非書中的眾多角色或領袖。作者指出以色列的歷史重心為以色列作為暫存於現世的信仰群體與其上帝的故事,這個由神學所建構的民族被要求緊記她與上帝於過去、現在及未來的互動。作者指出民族歷史並不是要提供一個無所不包的歷史敘事,而是為了就現況作出解釋的意識形態抵抗工具,用以維繫及發展民族的傳統,也用作回應帝國的文宣。因此,身為為民族精英的作者會對選材及對某事著墨多少作出取捨,甚至刻意忽略部份往事,務求把作者欲表達的視角呈現在讀者面前。

作者稍後將討論重心放在重寫歷史及討論二卷書作為民族歷史的含意。作者指出歷代志迥異於列王紀的地方及它的選材覆蓋一些為以色列人熟悉的文學作品,認為歷代志的產生並非是要篡改以色列人所熟悉的歷史,而是與列王紀共同擔當塑造民族歷史的角色,對以色列的往事提出新的演繹解讀,幫助讀者對社會記憶有更豐富的想像與詮釋。不過,作者也坦誠指出這解釋尚有不足之處。此外,作者指出以色列社會並沒有另一部與拉-尼平衡的作品,但能從拉-尼一書中看到很多其他文本的痕跡及與其他文本的互動,反映該書的記述並非憑空而來的,起碼有部份是基於一些當時已存在的文本。

此後,作者把討論轉向近代對於歷代志的研究。學者們關注歷代志的史實性及當中的內容是否能反映舊日的實況。作者指出歷代志一直被視為次要的作品,其價值一直被低估。直到近年學者們擺脫了對此書卷刻板印象,嘗試將之視為獨立書卷去研讀,成功發掘出以往甚少被注意的信息,也引起了更多有關此書成書目的的討論。在最後一部份,作者回顧了近代對於拉-尼的研究。本書的其中一個重要價值為幫助我們理解被擄回歸後的以色列人如何理解妥拉並將之應用在當時的處境下。拉-尼一書提到當時的領袖怎樣以信仰角度處理他們所遇到的問題,如通婚。作者指出書中的領袖並非創立一套新的理念去應對,而是視自己為傳統律法的代表,按律法的原則提出處理問題的方法。

我認為全章目的為透過討論民族歷史以及重寫歷史對社會記憶的意義,幫助讀者以新的角度看待歷代志,避免視歷代志為列王紀的附庸;另一方面也透過檢視近代有關歷代志及拉-尼作為相同文體的研究,指出兩卷書之間的結連以及對以色列民族歷史的影響尚待更多人去發掘及討論。

反思問題
1. 本課作者提到歷代志作者及以斯拉記-尼希米記對於與外族通婚採取截然不同的看法,你認為這種迥異的取態會否影響你對此話題的解經?為甚麼?

2. 你對於不少學者傾向視歷代志為列王紀的補充資料有何看法?你認同這個取態嗎?


2019年4月15日 星期一

再思異象 11 : 鴨洲與Shetland



三月初時有機會與院長會面,談談過往幾年在中神的學習生活以及對於未來的展望。我原以為是一次普通的對話,但是院長他在數分鐘的聊天後秒速把我帶到一個我不打算於當日詳談的話題上。由於我尚未準備好記下那件事,所以我決定先記下一段院長的教導,一段對我影響深遠的教導......可以這樣說,這段教導極深的影響了我對召命的看法。


[Quote]
上帝可以呼召祂的僕人在大城市服侍,但也可以呼召祂的僕人在偏遠之處牧養該處的人。現時基督徒對於拓堂的理解極為受到八十年代的麥當奴商業運作模式影響,認為健康傳福音的教會必定會帶來增長 ,必定會發展。在當年的香港,各間教會都大舉在各個新市鎮開拓分堂,甚至曾出現一個一層高的商場出現六間團契般大小的教會的景象。不過,這是否對於教會觀正確的理解?

在上世紀三十年代,內地的教會積極參與在當年的宣教運動當中,在客家人推行不少福音工作,促成了真耶穌教會的建立。真耶穌教會在鴨洲這一香港的偏遠之地把福音傳遍這地,牧養了整條村莊。不過,後來大部份人都離開了鴨洲 ,只剩下少量的長者居住。院長在愛丁堡修讀神學時亦曾遇上來自鴨洲的人,他們不止在當地開設餐館,也在當地開設真耶誕教會。那麼,在鴨洲的教會又如何增長?這根本是不可能的事。不過,他們是否需要教會?為何不需要?

在院長修讀神學期間,他在快將畢業時與他鄰座的同學討論未來的去向。這位同學是一位高才生,最終亦以優異成績於神學院畢業。院長問他打算到哪裡牧會,他說會到Shetland (那是一個羊比人多的島嶼)。院長笑說你真是作一位牧羊人,pastoring the sheep. 那位同學放下手中的食物,然後說了一句話﹕「難道他們不需要牧師嗎? 」

........

[Unquote]

2019年4月9日 星期二

CGST Dip CS 72 :Much to learn I still have



畢業近了,但是我好像還未習慣這事將要來臨。
仍然覺得有很多事不懂,仍舊覺得有很多課題尚待去了解;
仍然覺得有很多價值未被反思,仍舊覺得有很多過去尚待詮釋......


#仲有兩個幾月
#期待與你影畢業相呢

2019年4月6日 星期六

CGST Dip CS 71 :歷史鑒別學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the Hebrew Bible/Old Testament
Chapter 6 Historical-critical methods 撮要

本章的核心關注為歷史鑒別學此一種研讀舊約聖經的方法論。作者透過分析歷史鑒別法的核心原則回應外界對此方法論的質疑及闡釋此方法論對於研讀聖經文本的重要貢獻。

作者首先回顧歷史鑒別學的本質及關注怎樣受到數世紀以來時代思潮影響而改變。接下來作者提出歷代德國學者針對來源、形式及編修者而發展出的方法。作者指出這些方法的受質疑之處及學者們針對批評所作出的修正。此外,作者介紹了歷史鑒別學的另一分支。這一派把焦點集中於文本用字及口傳傳統上,傾向逐字逐句的討論文本,企圖從此方向得出具意義的結論。然後,作者轉向介紹歷史鑒別學的最新發展,指出學者注意到過往的歷史鑒別以男性白人的意識型態作主導,甚少考慮到聖經對女性、黑人及活在其他文化的人,未能從這些人的視角去檢視聖經文本,因此出現了修辭鑑別及婦女鑑別等,試圖拓寬以往研讀聖經文本的狹隘角度。

之後,作者指出在歷史鑒別學的發展當中至為重要的四大原則,分別是評論原則、類推性、關聯性及自主性。評論原則指出歷史不能用對錯去區分,而是以可能性。類推性假定現時人類的經驗與古時人類的經驗存在共通性。關聯性則假定歷史是線性發展的,並沒有遭受急遽的巨變影響其發展。自主性則強調研究歷史不能盲從於權威,必須以理性角度去檢視理據並找出可能的解釋,並且接受往後的研究可能推翻前人的推論。

接著,作者在文章嘗試回應他人對於歷史鑒別學的質疑。其中一派為持保守立場的神學人,他們認為此方法論強調聖經文本是歷史中人的產物,因此這方法在本質上有違基督信仰的信。作者亦不認同此派的觀點,認為歷史鑒別學對於超自然事物抱有足夠的開放性,但他指出試圖以信去解釋史實的人應該自行提供證據證實其想法,而非要求他人去證偽。此外,後現代思想向歷史鑒別學的本質發出了挑戰,認為世上並無客觀性可言。作者認為可以對歷史有開放性的討論,但不能假設存在無限個對歷史的解釋,必須逐一檢視假定的合理性與證據的充分性,為可能的解釋設立一定的界限。

作為本文的總結,我認為作者要寫這一章的目的是他欲向他人解釋歷史鑒別學的重要價值以及被人誤解之處,企圖說服文章的讀者重視這派別的各種工具,將之用於研讀文本的意義及作者欲向其讀者表達的真正意思,以達致更明白聖經文本的原初意義這終極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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