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6日 星期六

Star Wars Exhibition



A long time ago in a galaxy far, far away.... 星球大戰應該係我最愛的電影系列吧,那套世界觀,劇情等等。。。都算係陪伴住我成長。。。嘿嘿


2014年7月22日 星期二

轉貼 : 論基督徒不可與非基督徒結婚的問題


絕對性規條 vs 相對性規條

個人而言,仍然傾向找一個有相同信仰的伴侶…
但單就經文,又的確難以信服這是聖經中絕對性的要求。
睇黎呢個問題都係有排arg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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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一個老掉牙的問題。甚至在一些比較傳統的教會,這是不用討論的金科玉律。為甚麼還浪費資源和時間,舊事重提,因為此教導的影響深厚,傷害也極大。
  認為「基督徒不可與非基督徒結婚」(甚至拍拖)的人,很多也以林後六14-18,「你們與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作為支持。不過,這段經文無論上文下理,都非論述婚姻,而是在敬拜事奉上的問題。(曾思瀚博士的《壞鬼釋經》與張祥志老師多年前的《聖經本釋》已經詳細解釋)惟經文能否應用在婚姻的教導上呢?筆者有很大的保留。支持者說,敬拜事奉固然不能,婚姻那麼重要的關係,豈非更應該以此為鑒?筆者認為聖經的詮釋,應該以直接言明的為首要,如果沒有直接言明的,才考慮聖經推論的應用(林前七正正就是教導婚姻問題,下面再解釋)。如果,這推論成立,那些與未信結婚的人,晚晚就與「彼列」同眠了(林後六15)。筆者更可以多推一步,基督徒可以在非基督徒老闆開的公司工作嗎?教會可以找非基督徒的裝修公司裝修教堂嗎?(還有更多例子,省卻)這是一種簡單的屬靈、屬世二分法的結果。粗疏地小結一下,本段經文明顯並非教導婚姻,要指導基督徒找對象,必須有更有力的經文為基礎。
不可與外邦通婚問題
  另一個說法,是舊約明言,不可以與外邦人通婚。所以在今天也應用在與非基督徒的婚姻上。不錯,舊約有律法陳明不可與外族通婚,甚至不許摩押人進入聖殿敬拜。但舊約的時候,以色列人本身是一個大群體(有說出埃及記應有過二百萬人口),外族人是以色列的仇敵,也是以色列進入迦南地要滅絕的種族。在這個場景下,律法有這個要求是配合適時的。當然還有外邦人拜偶像的問題。究竟經文是要處理防止以色列民跟從外族拜偶像,令到宗教摻雜的問題,還是直接處理婚姻問題呢?摩西的太太正是外邦人啊!當時的文化,兩族爭戰,是雙方所拜的神的爭戰。我們很難想像,一方面與敵人爭戰,同時又與他們婚嫁,兩夫妻分別拜不同的神,然後兩族人又爭戰連連,各自希望自己的神得勝,這是難以平衡的。這個舊約的教導,對今天是否適合呢?筆者不因這是舊約而廢掉其合法性,而是這教導的精神是否準確閱讀,還需有新約的配合來引證。如果同意當時以色列民有一定數量,又正在與外族爭戰,在云云的同胞當中,你偏偏選中異族、拜邪神教的人來通婚,確實是不該的。但今天的情況如何?基督徒佔整體人口百份之五左右,基督徒面對百份之九十五非信徒,可以選擇的信徒對象已經見少,再加上教會男女比例失衡;女多男少的現象比比皆是。有些教會是七對三,有些是六對四。如果這個比例不變,教會就必然有兩到四成的女信徒找不到對象。單身又沒有獨身恩賜的女士,所受的壓力非輕。不過,筆者仍然不是將真理將貨就價的人。今天,非信徒是我們的仇敵嗎?他們是否一樣禁止進入會堂敬拜呢?我想,不用多說,基督徒已經成為人神之間的中保,引領人進入聖所的祭司。以這舊約的律法來證明上帝不喜悅今天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婚戀,是否又超越了經文的精神呢?
  也有人提出,信與不信,價值觀差異很大,結為夫婦,將來婚姻面對更大的挑戰,甚至影響信仰(信的一方離開教會)。這點筆者是同意的。結婚要在多方面的價值觀配合,而且能夠互相體諒和尊重才是最重要。如果,拍拖時已經反對你返教會,談婚論嫁的時候,指明將來你不可十一奉獻、不可帶兒女上主日學,我想這對準新人,在失衡的尊重體諒關係中,將來不是因為信仰問題也會因為其他原因鬧翻。兩個基督徒的婚姻,是幸福的保證嗎?在美國的統計說,基督徒的離婚率與非基督徒的離婚率沒有顯著分別。筆者也看見教會中一些能尊重配偶信仰的夫妻,有關係很好的。有些未信的一方也常常出席教會活動,也有經歷多年的觀察,最後成為基督徒的也不少。筆者並非想以少數例子來建立一套道理,同理地,不想教會用一些與未信者結婚而婚姻失敗來論證吧。筆者見過從少返主日學、長大做詩班長、父親是牧師,最後拋妻棄女離婚收場的。能否有美滿的婚姻,考慮的因素頗多,信仰可能是一個,甚至是重要的一個,但這是否必然因素呢?
  看看新約怎樣說。
保羅觀點
  據筆者有限的聖經知識,新約中直接說明基督徒不可以與未信的人結婚,幾乎沒有。除了保羅在林前七39提過,寡婦再婚,要嫁在主裡的人。整章書,在處理多種婚姻的問題(獨身、結婚、離婚、再婚等),保羅詳細羅列,卻不處理信與未信的結合?有人或說,寡婦要嫁在主裡,證明婚嫁應該與信主的配合才對。不過,詳細觀察,保羅末世的婚姻觀,是以守獨身(七1、8)像他自己一樣才好,婚姻是受苦的(七28)和降低事奉心志的(七33-34)。婚姻是防止慾火攻心(七9)和犯淫亂(七1)的第二選擇。寡婦也最好守節(七8),不能才再嫁。保羅的時代,基督徒面對的是廣大的猶太教和外邦人世界,少數信主的基督徒,如何擇偶可能是一件和今日一樣面對的難題。保羅寫這段話,正是解答當時教會的提問(七1)。如果,與不信的通婚是重要和不可逾越的犯禁,保羅偏偏不直接道出來?
  最後,筆者是兩個孩子的爸爸,理所當然地希望子女他日婚嫁皆在主裡,建立基督化的家庭。但作為一位傳道人,現實上,也與保羅一樣知道這是難以處理的處境性問題。筆者擔心的是:一些教會把一個鼓勵式的指引(談婚論嫁時要想清楚,信仰元素是一個重要考慮),變作教條式的教導(不可與未信的人結婚,這是違反上帝心意的罪行!),甚至公開責備,要求信徒悔改,視之為信仰跌倒。也有教會阻止教牧出席婚宴,傷害弟兄姊妹的情誼(一些與你一同成長,被你牧養多年的羊兒,婚宴也不能出席?)。更甚,一些沒有獨身恩賜的姊妹因此嫁杏無期,錯過理想的對象,還飽受嘲諷。這些傷害,是否值得?再問,是聖經直接的教導嗎?

2014年7月20日 星期日

愛情如死之堅強




咋晚是王木講解雅歌的最後一章,屈指一算,佢已經講左呢個topic一年了…
想記低幾句自己印象較為深刻的教導在這裡。

1)我雖然黑,卻是秀美 / 我的佳偶在女子中,好像百合花在荊棘內。
在講道中,王木多次強調自我形象對關係的影響。人在成長時或多或少會因為種種經歷,家庭背景等以致自我形象有一定的破壞 (壞的我/弱的我)。而伴侶正正要幫助對方處理這些自我形象的破口,透過向對方的稱讚建立對方。

而自我形象亦關乎我們與神的關係如何。唯有先經歷神的愛,人才會有一個健康而成熟的個人形象。否則的話,自我形象這件事會困擾人一生…會擔心對方與異性的相處,也會令關係中的相處出現問題。


2)要給我們擒拿狐狸,就是毀壞葡萄園的小狐狸,因為我們的葡萄正在開花。
狐狸是指會破壞關係的第三者/別的事物。關係中最危險的,是把對方的存在&付出當成必然。拍拖耐左,開始會覺得厭倦…拍拖成了例行公事,會想尋找一些新鮮感,與別的人曖昧一下之類…這樣的行為會令整段關係陷於極大的危險的當中。歸根究底,厭倦或者反映了兩人如何理解對方在自己生命中的定位。是一個食飯時的伴?是一個提供親密身體接觸的人?假如我們都信拍拖是進入婚姻前的預備的話,那就需要好好處理自己對關係的期望了。與其找其他人去“調劑“,倒不如與伴侶花一些時間去經營關係,扶持對方走人生的路。


3) 耶路撒冷的眾女子啊,我指著羚羊或田野的母鹿囑咐你們:不要驚動、不要叫醒我所親愛的,等他自己情願

王木在講道中多次提及這句說話。愛情唔係為左要擁有而擁有…需要雙方都準備好才適合去進入。或者在現在說這些話有點老土,但是我相信二人是需要了解&磨合才進入關係當中。現在最盛行的一見鐘情,其實是有隱憂的…一見鐘情,其實是將自我對伴侶的期望投射於一個人身上。而這樣開始的關係最大的問題是缺乏對對方的真正了解,而只是隨從我心所想就立即去行。

到底怎樣才算是不要驚動愛情?第一,是先在單身時建立好自己的品格,預備成為一個好的伴侶。第二,是不要在不當的timing去製造大家好岩係埋一齊既假象,例如係分手不久,大家剛剛相識等等…第三,應該是把對愛情的追求交托比神吧…


4)四個關係中的重要element
尊重:尊重對方為一個體,而不是自己的附屬品
自我認識:了解自己的優缺點、價值觀和弱點
關懷:關心伴侶的身心需要,並保持足夠的溝通
責任:願意為對方付上該付的責任,而不是玩玩下。



“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其實亦都道出了人本身是不懂得去愛這個事實…真的好謝謝王木呢,幫助我在呢一年思索了咁多有關關係的東西…尋日開組時所分享的,基本上亦係我在呢段日子所思考的一些總結,如處理以前的破口,追求屬靈的契合,以及身體的界線等等…

最後,想再次分享以下的文章:
愛,是一個決定。
http://ykkyeung.blogspot.hk/2011/10/blog-post_13.html

2014年7月6日 星期日

我的中神延伸課程 8 : 前先知書


原來,歷史書應該係先知書的一部份...
原來,先知唔應該叫先知..佢個job description唔係咁..
原來,剛強壯膽唔係因為冇膽...
原來,士師可以係一班冇咩大作為的平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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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國被擄是舊約歷史中的重大事件,由神的子民所建立的猶大國和以色列國分別被外族所滅,精英分子被擄到遠方,只剩下一些剩民留在神所應許之地。然而,我認為亡國被擄並不是舊約歷史中一個失敗的終結。我將在下文中解釋。

第一,亡國是神旨意的展現。表面看來,亡國意味著神的心意在地上全盤失敗,但是,我們必須明暸這是上帝對其叛逆的子民所施行的審判。在以賽亞書,先知表明亞述的興起是為了成就上帝怒中所定的,就是透過刀兵戰事去管教以色列,希望他1們快快悔改,重新恪守神的教導。可歎的是,以色列人並沒有悔改。在整個列王紀的記載中只有少數的君王(如希西家及約西亞)秉行摩西的一切律法,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而大部份的君王及百姓都厭惡公平,在一切事上屈枉正直、跪拜虛假的偶像、欺壓窮乏人。堅持偏行己路的代價是神按照衪的公義對以色列眾人施行審判,使用外族除滅兩個國家。

第二,亡國只是舊約歷史的一部份,聖經的記載並沒有止於亡國被擄。聖經表明雖然以色列犯了罪,但是耶和華的手仍伸不縮,衪仍然顧念他的百性。縱然國家已被滅,但神仍然透過眾僕人如耶利米、以西結等等與四散各地的以色列人同行,勸他們重新持守神的訓誨。而在以斯拉和尼希米所身處的時代,我們更看到後來的以色列人在神的帶領下從被擄之地歸回,在耶路撒冷重新建築聖殿,恢復以前敬虔的信仰生活。由此可見亡國雖然發生了,但是那並沒有令神的作為中止,衪仍然繼續作工,教導並指引百姓跟隨主道。由此我們可以明白到以以色列亡國去判斷神工作的成敗並不公允。

接下來我會嘗試解讀亡國被擄怎樣影響我們去看待成敗得失。在一般人心目中,我們對成敗得失的判斷止於事件發生後的一段短時間。例如公開試成績不夠好未能升讀心儀科目,我們很快會就這件事的定性,將一切因果都歸納為溫習不夠努力,以致結果未如人意。但是聖經並不是這樣去理解成敗得失。聖經強調人有自由去選擇是否跟隨上帝的道而行,但需要自行承擔隨之而來的結果,即是說人要為自己的抉擇付上代價,或是前程、婚姻、財富等。與此同時,聖經亦表明當我們願意聽從主的安排,我們的生命是可能得著神所改變的。我認識一位弟兄,他曾沉淪於毒海,他的生命看似已被定性為一個沒有將來的人。但是他在經歷神的大能後,反倒以過來人身份和他的經歷去服侍邊緣青年,幫助其他人遠離毒品。他吸毒的經歷並不是一個失敗的終結,他的生命反而成為了幫助人認識上帝的橋樑,由此可見成敗不一定是註定的。

無可置疑,亡國被擄是舊約歷史中影響重大的一個分水嶺,上帝的子民因為違背神的約以致遭受亡國之禍。但是神並沒有離棄以色列人,衪仍然繼續帶領以色列人走向正路,重新學習去過合神心意的生活。而這段過去亦使我們明白到聖經看成與敗的角度與我們截然不同,不是單從單一事件去作判斷,而是從更長遠宏觀的角度去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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