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7日 星期四

CGST Dip CS 59 :有關新舊約啟示的拾漏補遺



本文將記錄一些有關啟示的討論題目,篇幅會較短。

1. 聖靈在啟示當中扮演甚麼角色?

然而我將真情告訴你們,我去是於你們有益的。我若不去,保惠師就不到你們這裡來;我若去,就差他來。他既來了,就要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為罪,是因他們不信我;為義,是因我往父那裡去,你們就不再見我;為審判,是因這世界的王受了審判。
 在啟示此一課題當中,不會說聖父或聖靈是啟示的一個形式。而在教義神學的世界當中,我們會說聖子耶穌取成肉身來到世間是啟示的其中一個形式--聖父啟動了整個救贖,而聖靈則擔當了perfection的角色,幫助我們掌握明白耶穌的啟示以及叫世人知罪,知道人需要福音 (有需要的話可參考Holiness一書當中作者有關三一神的用字描述)。若用另一個較神學的表述方式,我們可以說"The Holy Spirit works in the history; but only the son becomes history"。聖靈的確在歷史當中工作,但真正成為歷史的是聖子。


2. 既然已有新約的啟示,那麼我們是否還需要舊約的啟示?

我們對於「新」「舊」這兩個字的理解一定程度上令我們對「舊約」及「新約」有不恰當的前設,認為新比舊好、新的可以取代舊的等等。在初代教會時期,有一位叫馬吉安的人亦有類似的看法(參12),認為既然已經有新約的啟示,那舊約的經卷再沒有規範性的地位。經過深入討論後,初期教會確立舊約三十九卷書在基督信仰群體當中的地位,仍屬正典的一部份。事實上,若我們除去舊約,我們幾乎不能理解新約的啟示 (如耶穌多次的引經據典又或者是希伯來書對於獻祭的詮釋)。新約的作者沒有否定舊約,更多次在舊約的基礎之上建立新約時代的神學觀。

不過,我們亦需要坦白承認新舊約之間的關係及結連仍然是一個很難處理的課題:歷代猶太人所守的舊約律例、典章也是上帝的啟示,他們所信的並非任何別的異教。從猶太人的角度來看,他們一直都在信奉的與基督信仰群體所信奉的一模一樣,他們所遵守的也是上帝的教導。這個課題甚至複雜到令初期教會需要召開耶路撒冷會議去討論此事。這個課題亦令「福音傳回耶路撒冷運動」一事上面對一個困難--以色列人信耶穌後應否仍然行割禮及其他潔淨禮儀這些以色列先祖以來一直所守的東西?對比早期的保羅在加拉太書的論述及他在羅馬書的論述,可見晚期的保羅在此事上的看法有所改變。可惜的是他在死前未有機會再寫下其他書信就此事有更多的談論。


教義神學(一)筆記
CGST Dip CS 45 :超越時空的認信
CGST Dip CS 50 :信仰與神學思辨
CGST Dip CS 51 :「信錯」的異端
CGST Dip CS 52 :教義討論與社交媒體的爭端
CGST Dip CS 55 :神學思辨的旅途
CGST Dip CS 56 :從舊約看啟示
CGST Dip CS 58 :從新約看啟示

2018年9月25日 星期二

CGST Dip CS 58 :從新約看啟示



上文提要
當基督徒談到啟示這概念,其實是在討論上帝向人呈現自己的存在及本性這一活動的本質。人類作為一有限制的認知主體,如何得知關乎神的事情?另外,人能得知道多少有關神的事情? 這是神學試圖討論的其中一個主要課題。

新約作者挪用及吸收了舊約對啟示的理解之餘,他們又有一共同的洞見:耶穌道成肉身(Person of Jesus Christ) 成為神向人啟示的重要方式。在福音書中,耶穌部分的宣講呼應了一直以來的先知傳統,祂除了用以賽亞書去解釋祂的使命之外,亦多次如舊約先知般宣講悔改的信息。而在當時,不少民眾亦視耶穌為一位先知,從以下的經文可見一斑:
耶穌到了凱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就問門徒說:“人說我人子是誰?” 他們說:“有人說是施洗的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裡的一位。”
耶穌沿用了先知向人宣講的內容與型式,但祂的某些做法卻又超越先知和拉比的一貫做法。馬太福音有關登山寶訓的記載反映了作者視耶穌為新的摩西,向世人頒布天國的律法。另外,耶穌的行為亦實現了摩西在申命記十八章十八節的應許:「我(耶和華)必在他們弟兄中間,給他們興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將當說的話傳給他;他要將我一切所吩咐的都傳給他們。」。然而,耶穌所行的一部分亦反映了祂與過往的先知有所不同。在登山寶訓,祂並非引述舊約的字句或引述「耶和華如此說」,而是訴諸自己的權威:「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只是我告訴你們」。這一種做法對於當時的人是異常具顛覆性的,過往從來沒有先知敢於作這樣的宣稱。再者,耶穌曾向眾人宣稱人子是安息日的主,更曾宣稱祂是了解上帝的唯一途徑 (unique knowledge of God):「父啊,天地的主……除了父,沒有人知道子;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在約翰福音,道成了肉身的記載被新約學者視為作者對於創世記第一章的再詮釋:上帝的話語取成肉身來到人的當中,即父懷裡的獨生子(即上帝生命深處的說話)來到世上把父神的心意向人表明出來。除此之外,耶穌在約翰福音的七個「我是…」亦呼應了上帝在出埃及記的自稱。(註:耶穌的宣稱迫使初期教會的信徒處理一個重要的課題:耶穌是誰?這個話題會留待討論三一神觀時才處理。)

在保羅書信,保羅用話語、見證、神的揭示、大好的信息、宣講、奧秘等不同的字詞去表達上帝的啟示。以下經文是一些個很好的例子:

惟有 神能照我所傳的福音,和所講的耶穌基督,並照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祕,堅固你們的心。這奧秘如今顯明出來,而且按著永生 神的命,藉眾先知的書指示萬國的民,使他們信服真道。 
我照 神為你們所賜我的職分作了教會的執事,要把 神的道理傳得全備。 這道理就是歷世歷代所隱藏的奧秘,但如今向他的聖徒顯明了。神願意叫他們知道,這奧秘在外邦人中有何等豐盛的榮耀,就是基督在你們心裡成了有榮耀的盼望。

我本來比眾聖徒中最小的還小,然而他還賜我這恩典,叫我把基督那測不透的豐富傳給外邦人。又使眾人都明白,這歷代以來隱藏在創造萬物之 神裡的奧秘,是如何安排的,為要藉著教會使天上執政的、掌權的,現在得知 神百般的智慧。這是照 神從萬世以前,在我們主基督耶穌裡所定的旨意。

保羅指出上帝有一計劃在不斷進行中,而這計劃是神在萬古以前己經一早定下的,並非臨時制定的。這計劃的揭示形式是透過耶誕基督的降生、死亡及復活而實現出來。保羅多次強調自己是外邦人的使徒,指出這奧秘不只是揭示予以色列人,更會傳到外邦人及萬國萬民。而且,舊約的律例典章及上帝一直的教訓都因為耶穌而被帶到一個新的階段:人向耶穌基督的信靠已經表現了他們向上帝的順服。保羅期望將來有一更加全備的揭示在主再來時向人呈現,需要人耐心等候這將來的啟示。

與保羅書信不同,希伯來書的收信人為猶太人信徒。此書信指出耶穌基督出現這一事件與以色列人歷世歷代的信仰不能分割的連結。「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地曉諭列祖,就在這末世,藉著他兒子曉諭我們,又早已立他為承受萬有的,也曾藉著他創造諸世界。他是 神榮耀所發的光輝,是 神本體的真像,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作者清楚指出耶穌的出現向世人顯明祂過往向列祖與先知所曉諭的信息。作者不單將耶穌與舊約的揭示連在一起,亦指出耶穌所反映的榮耀遠超過以往各種啟示的型式。作者指出耶穌超越舊約祭司的等次,去到人世問實行祭司的職事。耶穌的一次獻祭已把所有阻隔人與神之間的事物都解決,不需在以往有另外的祭。

從上述的經文可見,如人要了解新約的啟示,必須以舊約的啟示會依歸去理解。此外,舊約有關啟示的原則同樣亦可以應用新約啟示當中。不過,新約啟示高度集中於耶穌的降生,死亡,復活,工作,教導等,視耶穌為最高的啟示形式,有高度的排他性。

拾漏補遺(to be continued)
聖靈在整個啟示的課題當中扮演甚麼角色?
既然已有新約的啟示,那麼我們是否還需要舊約的啟示?
etc…


教義神學(一)筆記
CGST Dip CS 45 :超越時空的認信
CGST Dip CS 50 :信仰與神學思辨
CGST Dip CS 51 :「信錯」的異端
CGST Dip CS 52 :教義討論與社交媒體的爭端
CGST Dip CS 55 :神學思辨的旅途
CGST Dip CS 56 :從舊約看啟示

2018年9月6日 星期四

CGST Dip CS 57 :最後的開學禮













今年是year 4了,謹記下Dip CS最後一次的開學崇拜的內容作記念。

2015:願感動我們的靈加倍地感動你們
2016:要我為你做甚麼?
2017:五塊光滑石子 ​
2018:文明背後的血與記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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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伊甸後的下一站是......阿當後代的繁衍

經文結構

今次的經文由一扇形結構所組成:
  • 有一日,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夏娃就懷孕,生了該隱,便說:「耶和華使我得了一個男子。」(創四1)
  • 血案經過 (創四3-16)
  • 該隱與妻子同房,他妻子就懷孕,生了以諾。該隱建造了一座城,就按着他兒子的名,將那城叫作以諾。(創四17)


之後的18-22節是該家族往後的子孫資料:
  • 該隱:第一個建城的人
  • 雅八:住帳棚、牧養牲畜之人的祖師
  • 猶八:彈琴吹簫之人的祖師
  • 土八該隱:銅匠、鐵匠的祖師
從這些資料可見,這個家族可以說是以色列文明的創始者。在其他文明,文明的開拓者往往被視為聖君、英雄、半神等。但是創世記的作者並沒有這樣神化這個家族,反倒以極大篇幅記錄了這家族當中所發生的一單謀殺案。

聖經學者指出聖經有關此血案的記載與阿當,夏娃的犯罪過程有非常相似之處:
  • 神問人(加害者/受害者)在哪裡
  • 神問犯罪者做了甚麼事
  • 人/地因該事而受了咒詛
  • 犯罪者被趕離原來的對方
此後罪就伏在文明門前,人類社會從此不斷面對罪的威脅。到底此事件反映了那些罪?此外,到底上帝在此困局提供了甚麼出路?

文明的夢魘1:Envy 忌恨

此段經文顯示了文明開始出現分工:牧羊、種地。由於勞動成果及際遇不同,因而造成人與人之間的張力。而這張力竟然發生在最神聖的場境:獻祭。對基督徒來說,這也是一個提醒,就是罪同樣會出現在我們視之為神聖的場所。

  • 耶和華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
  • 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
歷代的解經者都試圖解釋為何上帝看中/看不中某人的供物。不過,作者並沒有作出任何價值判斷;沒有試圖解釋上帝看中或看不中的原因。若我們試圖作出解釋,豈不是同樣的落入比較當中?而這正正是該隱所落入的挑戰:與他人比較

你得,不等如我失。可惜人往往不是如此理性,往往會視你得為我失--我的失敗/慘況是因為你的成功,是你一手做成的。在WW1 德國戰敗後,德國軍隊有一傳言,認為德國之所以戰敗是因為後方有猶太人做手腳及拖後腿。有一個人名叫Adolf Hitler相信了此見解,最終引發了WW2的猶太人大屠殺。這段歷史提醒了我們忌恨所帶來的恐怖後果。

 

文明的夢魘2:Irresponsibility 卸責

  • 耶和華對該隱說:「你兄弟亞伯在哪裏?」
  • 耶和華說:「你做了甚麼事呢?」
上帝的這兩條問題迫使人反思自己的處境&自己與其地上兄弟的關係,令他要作出回應。該隱的回應是一反問句,以下是另一譯本的翻譯:「難道我是我兄弟的看守者嗎?」。看守者是牧者的意思,該隱反問上帝他豈是那看守「看守者的人」。另外,該隱的回應也有另一個潛在意思:上帝你才是亞伯的牧者,他的事與我何干?

在今日既資本主義世界,人類可以用更文明的方式卸責:與我唔關。全球化下的血汗工廠正是一個好例子: 我只需付費購買並享用血汗工人的產出,不知道也不需知道工人的處境及其所受的壓迫。罪沒有離開文明,只是以另一種方式隱藏起來。

 

文明的夢魘3:Alienation 異化

該隱聽完刑罰後,他的反應與其父母犯罪後的反應不同:
該隱對耶和華說:「我的刑罰太重,過於我所能當的。你如今趕逐我離開這地,以致不見你面。我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凡遇見我的必殺我。」(聖經.和合本, 創世記 4:13-14)
該隱清楚知道往後自己將再沒有安身立命之處,因為外面的人很可能會為亞伯報仇。該隱的殺人罪使其面對一個無法停止的連鎖反應:別人可能會在任何時刻任何地方向其報復。他從此的生命不再像以往一樣,不再像一個人。更有甚者,這一種彼此殺害很大可能會延及後代,導致一代又一代的仇殺。亦即是說該隱所犯的罪使他自己面對異化的結果。在歷史上,南非的黑人與白人間的恩恩怨怨也導致了異化。圖圖大主教的著作指出不單止黑人面對此處境,當地的白人亦無法倖免,同樣落入輪流成為阿伯該隱的異化處境。


結語:人類文明的希望

那麼,人類文明的希望在哪裡?甚麼是基督信仰群體在地上的責任?是否只視「這世界非我家」?
  • 耶和華對他說:「凡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和合本)
  • 耶和華對該隱說:「絕不會這樣,殺該隱的,必遭報七倍。」(新譯本)
和合本並沒有翻譯出上帝回覆的重點: 「絕不會這樣。」神並非按人犯的罪去懲罰,反而是給該隱立了一個記號,要他人放棄報復。因為這上帝的記號,該隱仍然可以有自己的生活:成家立室、建城,有眾多後代等。

那麼,該隱建城是否代表了他信不過上帝的保護?聖經作者並沒有就此事作出任何判斷,只是在記下此事後接著記下該隱七個子孫的名字。這種處理明顯與與巴別塔事件不同。而七個子孫明顯也是作者的刻意做法:指出該隱在犯罪後仍然有上帝的福氣,而以色列的文明仍由此家族繼續發展下去。


創世記指出任何文明都受到罪的威脅,但文明仍然有上帝的記號,有恰如其份的位置。人類要擺脫對文明的盲目崇拜,但也不要全面否定文明的價值。信徒既要對文明作出批判,但也要守護文明: 需要勇氣與忍耐,在各時代不斷摸索新的出路。最後,我們更要緊記另一個血的記號所帶來的盼望:

新約的中保耶穌,以及所灑的血。這血所說的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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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我認為怎樣在文明當中作神的見證及摸索新的出路是每一個聽到這篇道的神學生,也是每一個信徒的責任。聖經往往指出了上帝重視的價值或心意,卻甚少為每一個選擇/處境提供指定答案。聽道後,我想這就輪到聽道者去作出回應了---仔細思考、尋找可能性,然後作出自己的判斷及行出來。因為,我們才來最認識我們所處的處境的人。




2018年9月2日 星期日

Walking with a limp 4 : 揭示與隱藏

我一向都很少在fb 告訴別人自己寫了甚麼新的文章。一方面是因為我一向寫文的目的是自娛而非獲得別人的注視;另一方面是我擔心被別人看到我表達的內心世界和深入的情緒。我期盼在此處記下一些內心的掙扎與想法,記低自己成長的一些痕跡。

在去年暑假,我嘗試作出改變--把自己在課堂所學習的寫成文章放到網上,與他人分享我在學習當中的得著及深刻見解。是次的嘗試收到了別人不錯的評價,他們都頗欣賞我所寫的東西。而當我檢視最近主動分享的數十篇文章,我發覺我所寫的往往是一些經文分析或理性思辨的文章,較少寫有關自己內心世界的文字。就算寫,也是採取「猶抱琵琶半遮面」的做法--以隱晦的用字作有限度的揭示,刻意不詳細道出。而當我閱讀另一半在網上的分享,我發覺她的做法截然不同:完整的將自己最近的經歷、想法、矛盾、感受等一一道盡,將自己願意披露的都一一寫出來。

我覺得這種分別非常有趣,也讓我發覺了一些自己的改變:我比以往更懂得怎樣揭示自己的想法;但從另一角度看,我又比以往更懂得埋藏內心世界。我到現在還清楚記得昔日我放下一切誡心防範揭露自己感受的那個情境---那個經歷令我不太願意在他人面對完全放下心防去分享。我傾向提及不會觸及紅線範圍的心事,避免再次受到不必要的傷。亦即是說我傾向限定一個"manageable"的分享範疇-- 避免觸及某些內心情感。關心人的人不一定是一個合適的聆聽對象,因此隱藏未嘗不是一個保護自己的方式。或許成長就是要學習聆聽自己及與內裡的自己真誠對話的過程--了解自己的感受、想法源由及分辨做法的好壞。那麼,我在往後仍會坦然揭示那些未經處理的raw emotion嗎?我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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