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6日 星期六

CGST Dip CS 67 :啟示與默示


但你所學習的、所確信的、要存在心裡.因為你知道是跟誰學的.並且知道你是從小明白聖經.這聖經能使你因信基督耶穌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或作凡 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 神的人得以完全、豫備行各樣的善事。 (提摩太後書三:14-17)

我們並有先知更確的預言,如同燈照在暗處。你們在這預言上留意,直等到天發亮、晨星在你們心裡出現的時候,才是好的。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彼得後書一:19-21)
本文將會嘗試透過兩段經文探討啟示與默示的關係。基督教認信聖經是上帝的話語,並且相信成文的道(即聖經)是默示的文本。在整個神學發展中,有兩段經文是開展相關討論時不得不提的,因為它們直接在字句中提到默示以及展現新約作者對默示的理解。第一段來自提摩太後書,保羅在寫給提摩太的信中指出一切(舊約)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默示(theopneustia) 一字的直接翻譯是「神呼氣」,保羅在文中提醒提摩太要留意當時可能使教會眾人跌倒的東西:外來的逼迫及虛假的教導。保羅認為兩者是對於信徒要過敬虔及與福音相稱的生命的重大挑戰,吩咐他在面對這些危險時要倚賴聖經。保羅指出提摩太從小就早已知道聖經的能力 ,提醒他聖經使人憑住對耶穌的信心得著生命智慧邁向得救及永恆福樂(註:並非指使人凡事亨通或事業順利),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認識甚麼是神的公義等方面有重要的用處。聖經不但在讀者過去的生命中工作,也是他以後所需要倚賴的對像。為何人能夠倚賴聖經?因為聖經都是神所默示/呼出的──上帝的靈使用這些經卷去提醒人,使人有智慧去改正。當我們企圖從這段經文理解默示時,我們必須緊記保羅說這番話時的背景,不能將字句抽離此背景去解讀或用作護教。


除了這段經文化外,保羅亦曾在哥林多前書把聖靈,智慧,人的話三者串連在一起討論。 
然而,在完全的人中,我們也講智慧。但不是這世上的智慧,也不是這世上有權有位將要敗亡之人的智慧。我們講的,乃是從前所隱藏、神奧秘的智慧,就是神在萬世以前預定使我們得榮耀的。這智慧,世上有權有位的人沒有一個知道的;他們若知道,就不把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了。如經上所記:「神為愛他的人所預備的,是眼睛未曾看見,耳朵未曾聽見,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神藉着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參透萬事,就是神深奧的事也參透了。除了在人裏頭的靈,誰知道人的事?像這樣,除了神的靈,也沒有人知道神的事。我們所領受的,並不是世上的靈,乃是從神來的靈,叫我們能知道神開恩賜給我們的事。並且我們講說這些事,不是用人智慧所指教的言語,乃是用聖靈所指教的言語,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會神聖靈的事,反倒以為愚拙,並且不能知道,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才能看透。(哥林多前書二:6-14)
保羅清楚知道希臘人的智慧非常高深(基本上西方哲學並沒有跳出希臘哲學的討論範圍)。他指出信徒在屬靈層面上也關注智慧。保羅認為基督徒能夠明白這智慧並非因為他們比非信徒更聰明,而是因為上帝向他們揭示福音的奧秘,使信徒明白這一切。保羅在此處的討論與提摩太後書互相呼應:信徒在基督裡面籍著信心,得著得救的智慧。保羅指出聖經之所以能夠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是因為聖靈使用這些文字,幫助信徒明白到得救的道理。我們必須緊記這能力是來自於三一上帝,而非來自人的文字(human works)。

另一段有關啟示的經文來自彼得後書,彼得嘗試處理當時文代盛行的神話傳說以及初期的諾斯底主義對福音的衝擊,指出他們所傳的並不是憑空建構的故事。彼得強調他們所傳的是耶穌基督大能的見證,而信徒都是耶穌的見證人。在這裡彼得有意識地把自己的說話(見證)與先知所說的串連在一起,指出這些話是被聖靈感動(move by Holy Spirit)所講的,不能隨意按人的意思詮釋。那麼,到底何謂聖靈感動人?祂如何去感動人?事實上我們從不知道其機制。縱觀新舊約聖經,我們會發覺有一部分人曾受感說話(如以色列王掃羅,參撒上十9-12),但這並不是聖經有關感動的主軸。大部份寫作先知都有被上帝感動的經驗,他們知道自己正在做甚麼,人在默示過程中仍然有其知覺。舉個例子,先知何西亞曾被上帝感動去娶一個不忠的女人,在有意識的情況下經歷不忠的痛苦,感同身受的明白神的痛苦。若當時的他並沒有意識,那他這個行為根本毫無意義。若我們接受「默示時人是有意識的」這一觀點的話,我們會發覺這一種理解是否定verbal dictation 式的啟示觀的。持這一種觀點的人為了確保聖經是無誤的,認為默示就是默書,人在聖靈的指導下把文字默寫出來。這一種觀點忽略了人在書寫書卷時所灌注的生命,也沒法解釋保羅在書信尾段多次提到其私人事宜的緣由。

接下來我們將嘗試歸納兩段經文有關默示的看法,以下為一些撮要。
  • 新舊約的先知及使徒都是被上帝差遣(being commissioned)去宣講上帝的信息或作基督的見證人。
  • 經文並不關心啟示的機制或模式為何,而是指出啟示的確存在於現實當中。整個文本的寫作被描述為作者處於聖靈感動下而寫的,整個文本都在聖靈工作之下而產生的,不是人在獲得神的一個意念下隨己意自行發揮。聖經並不排除作者的貢獻(如寫作的修辭、結構等),但聖經的力量並不在於這些,而是人在聖靈推動下所要宣揚的信息。
  • 所有的經卷都被視為是上帝的默示。並不是只有部份經卷才被視為默示產生的文本。
  • 默示與人的心智能力並無衝突。作者是三一神的見證人,他們老實的將他們所見到所聽到的表明出來。
  • 默示文本有一重要作用,就是使讀者成為積極回應耶穌救贖恩典的人,得著各種教導、改正和公義與敬虔的訓練 ,以致能積極投身於上帝的計劃當中
  • 這些默示的文本有其重要性,但讀者的確有機會忽略它們。人之所以能從中得好處是因為聖靈讓作者及讀者有智慧,能明白上帝透過文本所帶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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