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8日 星期五

問世間信為何物


最近與一位朋友討論信仰,她提出了一個值得深思的問題:為何信主日子長了,我們好像更不明白我們到底在信甚麼?到底我們有多明白我們的信仰,有多明白基督?。當我們讀保羅在林前的著名金句「所以現在常存的有信、望、愛這三樣;而其中更大的是愛」時,我們或者會有一種錯覺認為望及信並不及愛那麼重要,甚至會不自覺的忽視兩者。但若你嘗試深思其餘兩者的話,或許你會有新的理解,認同愛是必須建基於信及望的基礎之上才能存在(有關我對望的初步反思,請參閱受苦者的盼望一文)。

不知你是否有想過為何信仰被稱為信仰,為何我們被稱為信徒,為何信經被稱為信經?我認為這一個名字很好的定性了它的本質:信。基督信仰特別之處是它常常引述歷史,強調上帝是那位參與在歷史中的神。信仰的一部分是建基於對過去曾發生事情的記錄、詮釋與傳誦。而我們作為後來者,我們相信三一上帝(的真實性、創造與救贖)、相信聖經的權威、相信教會及眾聖徒的見證,因而選擇口裡承認耶穌是主,心裡相信神使他從死人中復活,決志加入成為其中一分子。感動或許是影響人決志的一個因素,但是感動從來不是信主的必要條件。沒有起初的信,根本談不上成為一名基督徒。

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都賜給我了。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有些信徒或許認為信是一件很「虛」的事情,感到很不實在。我認為這疑惑的關鍵在於我們對於我們所信的信仰有多認識、有多明白三一神、有多明白聖經。如前文提到,每一代的信徒仍然需負起自己那一代的責任自己去認識神,並把我們的信仰經驗和對信仰的詮釋傳予他者,甚至是下一個世代。若我們接納馬太福音及馬可福音中作者對於大使命的記載的話,我們應該較能接受「信徒不能長期處於初信的地步」此論述。我們可以討論何謂「凡我所吩咐你們的」,但這一句話清晰的指出人決志後需要常作準備,花心力時間去認識上帝以及祂透過聖經所傳遞予我們的信息,傳福音給萬民聽以及準備好告知他人我們心中盼望的緣由。

  • 自己所信及傳講的信仰到底是甚麼 (What)
  • 為何自己要信,為何要繼續相信 (Why)
  • 自己該怎樣傳講福音 (How)

大使命迫使跟隨主的人思索以上的問題,要求我們嘗試建構對認信對象(即神)的理解,整合成能夠傳承和傳遞的知識系統。因此,神學從來都不是一門冷冰冰的學科,而是源於一群深切愛主的信徒為了更好的承擔大使命而逐漸發展出來的事物,用作幫助初信者明白信仰以及對抗異端。理性從來都不是用作抗衡信心、而是用作扶助信仰, 讓人對基督的信不致成為沒有根基的空中樓閣。我們並不需要敵視理性,反倒應該善用這份神給我們的禮物。

此外,我亦想在此指出我們對於愛的理解不能抽離於我們對於信(及望)的理解。當我們說我們去愛別人愛鄰舍時,我們的行動反映了我們對於愛的理解。而對基督徒來說,這種愛是源於我們所信的上帝。若是如此,我們就不能說信與愛是毫無關係了--若我不知道自己在信甚麼,我怎能說我知道自己如何去愛、為何去愛?當然,我們的愛的觀念和認知也同樣受到其他的影響,如原生家庭、學校、社群等。不過若這些的影響比上帝帶來的影響更大的話,我們或許要問的是這一種信仰所呈現的到底是一種怎樣的信了。

ps 本文部份內容引用了教義神學中所提到有關信的觀念,如有興趣的話可參閱以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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