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6日 星期四

公民門徒學堂

 

 

之前日天同我講FES既公民門徒學堂好正,叫我去參加..

去左第一堂,好贊同佢所講~

係個度, 我諗我搵到些少我想搵既野...

 

一直以黎,我都有好多疑問..(睇我成日post D文章就知啦)

信仰如何落地,一直係我所想不明白的位..

滿口祝福,好易..

但要在心地發出衷心既祝福,好難..

以前我一路都唔明點解保羅係咁向人問安..

直到呢幾個月,我發覺我會不自覺係條街咁做..(係個心度..)

 

聽個阿超既講解..我好似走左去另一個殿堂咁..

雖然只係聽左三個鐘,但我真係好享受當中既過程..

原來信仰既路上,都有唔少既人有諗好多野..

上lecture都仲可以失神一會,係個度真係唔得.

我都幾期待之後幾堂既聚會呢..

好想再知多D..

(但係下次聚會撞正我mid term..   T_T)

 

問題/想法,仍然有好多..

希望可以慢慢解決/諗明白啦~~

(尋日浩然又放左個大炸彈比我..  =.='')

 

PS 呢幾日有大把花生可以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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咒詛說

在下在面書這樣說:

如果我們基督徒相信祝福的力量,也同樣相信咒詛。如果我們對不義的人(例,李嘉誠)發出咒詛,是大有功效的。所以,不要浪費大家心靈中重要的力量—-憤怒。向不義者傾倒憤怒,如同向孤寡傾倒愛一樣吧。

這個 status 竟然得到大量討論,我節錄一些出來。首先,有主內傳道向我拋經文:

因為人的怒氣並不成就神的義。雅一20

逼 迫 你 們 的 、 要 給 他 們 祝 福 . 只 要 祝 福 、 不 可 咒 詛 。羅十二14

也有信徒發出質疑:

舊約雖然較多講咒詛神的責罰But 新約多講恩典&愛,叫我們不可咒詛,不可含惱到日落,點理解?

之後有人代我答了上一題:

新約多著重處理教內問題,而舊約聖經多涉及不同朝代及文化,所以當中的內容,自然較新約豐富。至於新約多講個人操守,亦不能脫離處境……

後有另一信徒有長留言與在下商榷:

我都係路過, 不過我覺得好好笑, 每個人在這世界裡面, 都總會有人不喜歡自己(MAYBE 呢D就叫做 “成為別人眼中不義的人”), 如果個個人都咒詛自己眼中那個不義的人(s)……這世界果真充滿了罪!

憤怒還憤怒, 咒詛還咒詛, “我”認為, 人是有情緒的, 但要懂得控制自己. 所以我們可以憤怒, 但憤怒不一定要去咒詛人. “我”相信耶穌基督的同時, 也同時相信他打破了舊約的框框, 以及新約裡的教導, 既然新約教導人要勒住我們的舌頭, 我們就當遵循; 因為這樣做, 不是只為叫我們要和平, 而為的是免得讓罪的果子在不知不覺間在我們心中栽種起來. 每個人的能耐不同, 有人懂得控制自己, 所以這人可以盡情地憤怒, 但若有些人控制能力不好, 會憤怒得一發不可收拾. 這就會讓人跌們的了.

憤怒只是情緒的一種, 可以發洩, 本身不能說得上(有沒有)好壞之分, 只是計較在你會選擇怎樣表達出你的憤怒.

不過我仍相信天父是喜歡我們多作美善的事! 所以我不會去咒詛人(因為”我”覺得不應該), 與其咒詛人, 我寧可做一些比咒詛更有意義的事. 同埋, 若果現世代有些不公義的事, 是我無法/沒能力改變的(即使我如何爭取), 我相信神到審判的那一天, 會有定奪的! 這就是我的盼望!

純粹是”我”的個人意見~~因為我只是個平信徒, 諗野好簡單.

我想,我要好好闡釋一下這個觀念。先從定義開始:

祝福,是一個言語行動,透個宣告祝福來希望美善的事從上帝降臨到一個人、或一群體身上。

咒詛,是祝福的相反。就是透過強烈的言語來希望從上帝而來的不幸、惡運剛臨在一個人、或一群人身上。

而在舊約中,誰人被咒詛呢?簡言之,犯罪者,就會受詛。

而咒詛,很多時是上帝親自宣告的。但也有是人對別人的咒詛。我們看例子:

耶和華因你行惡離棄他,必在你手裡所辦的一切事上,使咒詛、擾亂、責罰臨到你,直到你被毀滅,速速地滅亡。申廿八20

對惡人說:你是義人的,這人萬民必咒詛,列邦必憎惡。箴廿四24

最經典,要數詩篇 109 了,我選幾節吧:

5 他們向我以惡報善,以恨報愛。

6 願你派一個惡人轄制他,派一個對頭站在他右邊!

7 他受審判的時候,願他出來擔當罪名!願他的祈禱反成為罪!

8 願他的年日短少!願別人得他的職分!

9 願他的兒女為孤兒,他的妻子為寡婦!

夠毒吧?聖經上的記載來的。如甘如飴吧?是合神心意的大偉的傑作(或是託名吧…)

先知們更是這樣吧。香港有很多基督教家庭運動愛用「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這段經文,但他們引不完整:

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裡去。 他必使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兒女的心轉向父親,免得我來咒詛遍地。瑪四5-6

舊約,可以是隨手拿來都是關於咒詛的材料,我就不贅了。但和在下商榷的,都喜愛拿新約來和我談。我當然要談一下吧。

耶穌咒詛嗎?當然了!在馬可筆下,耶穌罵人、掃檯、咒詛,樣樣有!

第二天,他們從伯大尼出來,耶穌餓了。 遠遠的看見一棵無花果樹,樹上有葉子,就往那裡去,或者在樹上可以找著甚麼。到了樹下,竟找不著甚麼,不過有葉子,因為不是收無花果的時候。耶穌就對樹說:從今以後,永沒有人吃你的果子。他的門徒也聽見了。可十一12-14

耶穌宣告無花果不會結果子,它就枯了。這就是一個神親自示範的咒詛。你說耶穌宣揚「只有祝福」?請用聖經說服我。

OK,大家當然會引保羅說「逼迫你們的,要給他們祝福;只要祝福,不可咒詛。」(羅十二14)來說不可以咒詛人吧。但同樣是保羅大哥,他在加拉太書說:「我們已經說了,現在又說,若有人傳福音給你們,與你們所領受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再一至,請用聖經來說服我。

另外,討論中也有說咒詛和怒氣的關係。因為憤怒,所以咒詛別人。而基督徒「不可以憤怒」,所以,咒詛更是不可以的。我說,這講法完全說不過去。接下來,我入正題了。

基督徒說要寬恕、說要放下憤怒,其實是對的。但,那是指當你被冒犯的時候,或教會被冒犯的時候,基督徒應該可以展現出寬恕。但對於欺壓人民、割盡田角、貪贓枉法之流,基督教就要作先知,指出其不正,指出其不義。此為行公義。大家沒有細心想過,就以為咒詛等如謾罵,等如講下粗口,其實不然。咒詛是向不義的人宣佈上主的審判。例如說,「李嘉誠,你咁樣呃人,你做幾多善事都無用架,你等天收啦」這就是現代版的咒詛,很溫和,溫和讓在下覺得無甚力量。咒詛其實是用非常手法去突顯不義,指出不公平和需要上主鑒察的地方。

香港的基督教,大抵都有屬靈潔癖,對一切不公不義當作視而不見,一味宣揚沒有經過反省的正面思想。這就是思想麻醉,這正正是馬克思口中人民的鴉片。這猶如地板滿佈污穢,卻不加打掃,直接打蠟一樣。尤有甚者,不但視而不見,還更為不義之權貴抬轎。這等人,也當受咒詛。作為一個對信仰認真的信徒,請你讀一讀新聞。看看我們身處的香港是怎樣,不要再一味無知地把頭栽進和社會無連結的教會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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