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7日 星期五

單車









如果說學會行走是由嬰孩邁向小孩子的關鍵的話,那麼學懂踏單車或許就是小孩邁向青少年的必經階段。很高興能參與其中,與你一起經歷這有趣的歷程。在過程中,除了汗流浹背之外,也使我對於「為父」有一點點的理解。

在學習平衡的過程中,一方面我需要扶你一把,但另一方面亦要嘗試引導你領略平衡的感覺,甚至是刻意在中途放手,幫你減少依賴。但是當我看到你開始掌握到要訣,目送你越踩越快,甚至是比我跑得還要快,心中突然又有點淡淡的愁緒。我想,這就是其他父母常常所說的感受吧 --不想放手,卻又明白終須放開。

感謝謝氏一家,讓我有幸參與這個有趣的歷程;也謝謝愷媛幫忙用相機記下這奇妙的一刻。

#同行
#放手
#為父
#難離難捨總有一些

2020年11月14日 星期六

聊聊天,發下呆

突然想起,原來我倆很久沒有一起拍過照。

慶幸我們尚有空間可以一起出走到郊外聊聊天,發下呆。




2020年9月25日 星期五

CGST Dip CS 84 : 與喪失配偶的人同行




本文將透過對心理與聖經所作的研究,提議基督徒可以怎樣與喪失配偶的人同行,陪伴對方渡過哀傷的經歷。由於篇幅所限,本文將會集中討論因失去伴侶而來的哀傷,並不會談論到其他類別的哀傷。首先,本文會先討論喪偶的意義以及喪偶者面對的困難。我認為未經歷喪偶的人較難明白失去配偶的意義為何,往往亦低估了喪偶對於對方所帶來的傷害。Murray, Toth & Clinkinbeard指出喪偶不止是失去伴侶,更是失去選擇與機會1。 喪偶者不但失去了互相扶持的配偶,更失去了因伴侶而來的希望、夢想、與未實現的期望及因伴侶而產生的情感與各方面需要。舉個例子,夫婦一般會為二人的未來作出一系列的規劃與投資,如置業、生育、職業發展、人生方向等。而在計劃過程中,一般都是會假定這一切都是由二人所共同完成。然而,配偶離世卻把這一切都破壞,令原定計劃被打斷,甚至變得無法完成。喪偶者不止是失去了一個重要的人,他亦同時失去了自己的理想與人生目標。此外,失去了至愛亦會迫使喪偶者須馬上決定該怎樣修改原定計劃以應對目前處境,這不但牽涉到財務或時間上的安排,這些事情亦會加重喪偶者的心理負擔,令其感到身心俱疲,難以作出合宜決定。因此,同行者在嘗試了解喪偶的意義時,必須要將這些東西考慮在內,嘗試明白喪偶的意義比我們的一般認知更為巨大。

在討論了喪偶背後的意義後,接下來的一段將會討論家庭結構的變遷怎樣影響喪偶者所獲得的支持。在古代,當時的人以宗族作為單位去生活。由於大家是住於相近的地方,族群內的關係一般較為密切,家族成員不單分享彼此的資源,亦為對方提供一定的心理支持。但隨住社會的發展,這個情況漸漸改變了。香港過往數十年的經濟發展情況以及政府的社會政策使昔日的擴大式家庭難以延續下去,2核心家庭漸漸取代擴大式家庭,成為社會上最為細小的家庭單位。這一種改變不止呈現在家庭成員的人數上,更影響整個家庭的功能、成員間的內部關係及對外的連繫。舉個例子,核心家庭的人數遠比擴大式家庭為少,因此每個成員在家庭內的角色亦會更為吃重,以肩負原來由更多家庭成員所分擔的責任與義務。從某個角度來看,這一種改變亦使到核心家庭在面對巨型轉變時的應對能力下降了不少。一旦任何一位成員發生事故,其他成員將需要付出更多的心力去承接那些責任與義務。而對未有子女的夫婦而言,核心家庭只是由二人所組成,面對突變時的彈性亦相對較低。Silverman指出由於夫婦二人習慣了互相陪伴、關心與連結,因此失去配偶所帶來的哀傷比二十世紀時的人更為強烈。3除了因為二人之間的感情之外,這亦與家庭型式的轉變有關。一方面伴侶成為了對方最為重要的倚靠,因此頓失所依的帶來的傷害亦比以往大。另一方面,喪偶者能夠自親戚所獲得的物質及心靈支持遠比二十世紀為少,這亦令喪偶者較難自傷痛中回復。這亦使我們明白到與喪偶者同行的迫切性與重要性,盡力彌補喪偶者因家庭結構變化而導致的心理支持不足。

接下來的一段將會討論喪偶者的情緒狀態。田芳指出一般的喪親家屬需要一至兩年時間才能從逐漸處理哀傷,回復至喪親前的狀態。4而一份肯尼亞的研究甚至指出有喪偶者在配偶離世三十年後仍然未能完全自哀傷中復原,仍然徘徊在Kubler所提及的「哀悼的五個階段」之中,未能完全接納伴侶死亡的事實。5當然,不同人因著各自獨特的解難能力、個性、適應能力等,需要處理哀傷的時間也會有所不同。不同的學者在各自的研究中曾發表不同的模型試圖描述喪偶者會面對的情緒。一般而言,喪偶者都會面臨以下四種的情況:確認死亡的發生、經歷哀傷情緒、回憶逝者並建立心靈上的聯繫、最終適應並重投喪親後的生活。6無論是採用那一個模型也好,我們也必須緊記哀傷並不是一個線性的歷程,不要強行把某些理論強行套入哀傷者該時的處境當中。同行者要明白到哀傷者經歷哀傷或許會是反覆混亂,甚至是同時發生,歷程未必會清晰地出現。若要更精準的形容哀傷者的情況,筆者傾向把上面提到的四個哀傷的歷程與「並行過程模式」融合在一起去理解。Margaret指出哀傷者並不是在完全處理掉哀傷後才回復以往生活作息,而是會如鐘擺一般,在喪偶後的一段時間內都徘徊在損失主導與重建主導兩種反應。損失主導的意思是指沉醉在哀傷的情緒反應,思念逝去者以及回想起與對方相處的回憶;而重建主導則是指喪偶者重整自己生活的行為,如處理實際的生活問題以及適應自己新的身份等等。7筆者認為兩套理論所描述的非常相近,只是側重點不同 — 上面提到的四個哀傷的歷程似是穿插於損失主導與重建主導兩種反應中,喪偶者逐漸由較多時間陷於損失主導慢慢朝向重建主導為主,亦在過程中慢慢接受伴侶已離開人世。因此,結合兩套對於從哀傷回復的理論去明白喪偶者的需要與情況會是更佳的做法。

在討論喪偶的意義、所面對的困難與其情緒狀態之後,接下來本文將會嘗試從聖經中尋找一些啟發。看看聖經對於情緒的觀點以及參考聖經中一些喪親者的經歷。8而在參考聖經經文之前,我們必須先考慮到現代人與聖經作者對於情緒的理解是否相符。Francoise在一篇文章當中探討了希伯來聖經對於情緒的理解,認為與英語世界對此的認知並不相似。Francoise指出英文的情緒包含身體的感覺、對該處境的認知評估以及由情感所引起的時刻三者,而這一定義亦廣為人文學科所採納。然而,這一定義有其文化局限,與其他語言對於情緒的理解有一定的差異。Francoise繼而指出希伯來聖經中含有與情緒相關的字句,但是卻缺乏對於某情緒反應的特定用字。亦即是說希伯來聖經在提到情感時,往往以該人的行動、身體的知覺及禮儀性的動作等等去表達,以此去表達那人有某種情緒。以下將會以雅各聽說約瑟被殺害時的記載10為例,探討創世記作者如何描述哀傷。誠然這段記述瀰漫著濃厚的情感色彩,但嚴格來說經文卻沒有任何一個有關哀傷情緒的字詞出現過。在作者筆下,雅各的哀傷是透過他的言詞以及表示哀悼的動作所呈現出來,而我們是因為了解到他有異於尋常的長時間哀悼而得知他的痛苦有多強烈。11在接下來本文將會再列舉另一例子,看看另一位聖經作者怎樣描繪約伯失去牛羊、僕婢與兒女時的哀傷。12 在經文中,沒有任何字詞表達約伯的哀傷,而是用了「撕裂外袍,剃了頭,伏在地上下拜」這些動作與禮儀動作去表達他對此的反應。以上兩段經文都記述了喪失兒女的事情,但是作者卻並無使用如英語的情緒一般的字詞形容二人,反倒著重描繪他們的身體動作、言詞或禮儀性動作。因此,Francoise斷言希伯來人對於情緒的理解與現代英語世界對於情緒的定義並不相符。13

縱然希伯來聖經對於情緒的表述與我們一般的認知有不少的差異,但這並不代表基督徒難以從經文中找出可供借鏡之處,我們仍然能從文本中看到聖經中的人物如何陪伴他者面對哀傷,並從他們的經驗學習怎樣與他者同行。第一個例子為路得,經文記載失去配偶的她如何與蒙受喪子之痛的婆婆同行,一起經歷由家鄉摩押地回到猶大地後的一切風雨。路得記中有不少經文描述拿娥米因早前失去丈夫及近日失去兩個兒子所產生的情緒。從經文中我們有理由相信拿娥米當時的情緒頗不穩定,一方面她有足夠的理智為兩位媳婦建議未來的去向;但另一方面我們又從字裡行間感受到她對於上主的嬲怒,認為是祂破壞她的家庭,使她滿滿地出去,卻又空空地回到家鄉。路得並沒有試圖向拿娥米解釋苦難的原因或向她提供建議,而是選擇與拿娥米同行,由摩押去到以色列地居住,並在生活中服侍拿娥米,與她同住。路得很好的示範了與哀傷者同行的方式並不是在對方面臨哀傷時為對方解答任何疑問,因為這個時候並不是處理這些東西的合宜時候。更合適的做法是陪伴在側,讓對方知道自己不是孤單一人,自己是被重視的。而在後來的經文,我們可以見拿娥米因為有路得的同行而使她的哀傷逐漸消減,最後更成為俄備得的養母,得享天倫之樂。而路得記的作者更透過婦人們所說的話表達對於路得的欣賞,足證她是個很好的同行者:「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因為今日沒有撇下你,使你無至近的親屬。……有這兒婦比有七個兒子還好」。14

除了路得之外,筆者亦想藉約伯的三個朋友作為例子去解釋不合宜的陪伴有機會對哀傷者帶來二次傷害。在一開始時,經文提到三人在聽到約伯的遭遇之後,就馬上從本處去約伯那裡。15三人能夠暫時放下自己所忙碌的事情前往陪伴面對困苦的朋友,這是值得我們欣賞的。他們的舉動提醒我們生活縱然非常忙碌,但仍然需要因為他者的緣故而暫緩手上的事務,陪伴我們所重視的人面對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痛。此外,經文提到三人在看見約伯後放聲大哭,與他一同坐在地上七天七夜。這個行徑反映了他們很重視約伯,因為他的慘況而身同感受。雖然三人在往後的經文中質疑約伯的整全,但我們仍然要肯定他們對約伯的重視以及關心。接下來筆者將會嘗試指出三位朋友的安慰出現了甚麼問題。 問題的關鍵在於三位接受不了約伯的悲慘遭遇以及其情緒化言論。當約伯發言展現自己咒詛生命以及渴望求死後,三位都忍不住發言,試圖為約伯所經歷的種種作出解釋,分別從創造神學的三個秩序討論約伯為何會有這樣的經歷。面臨苦難的人往往會有情緒化的表達,這是非常普遍的,並不代表這是受苦者真實的內心想法。可惜的是,三位朋友似乎並不明白約伯在這所表達的感受,反而將之視為一個邏輯思考問題,試圖提供答案予約伯去解決他的困難。這樣的反應會讓受苦者感到不被聆聽及不被接納,16自己在他人眼中彷彿只是一個有待解決的難題,而非一個面臨傷痛的人。在這一方面,路得的處理方式就明顯的較為適切哀傷者了。

在嘗試從心理以及聖經中了解哀傷以及同行的要點後,接下來的段落將會作出一些建議,幫助基督徒陪伴喪失配偶的人渡過哀傷的經歷。Kathomi 在肯尼亞的研究指出當地的牧者願意花較長的時間於關心喪偶者的物質需要與靈性需要,卻較少花時間於關心喪偶者的情緒需要。17這個研究結果反映了基督徒往往過分低估喪偶所代表的深層意義以及他們所需的情緒支援為何,因此我們使用較多的時間與對方分享屬靈上的教導,盼望這方式能使對方走出傷痛。我不是說這方面的付出是徒然,而是想指出基督徒同行者應嘗試花更多的時間去了解喪偶者的哀傷,不止是聆聽他所表達的表面意思,更要去了解當中的深層含意。舉個例子,筆者曾在一年前遇過一位信奉民間信仰的長者。她的丈夫與她相識約五十年,剛因重病而逝世,她因而感到非常哀傷。她差不多在每次聊天時都會提起對於丈夫的思念,表達自己尚未能完全接受對方的離世。在傾談的過程中,我明白到她的哀傷不止是因為相伴甚久的丈夫離世,亦是在過程中感到不知所措,暫時未能接受生命中的至親不再在自己身邊,自己需要獨自一人面對晚年的日子。直到大概十個月後,她的情況才漸趨穩定,開始適應新的身份以及重拾自己的興趣。在這一段經歷當中,我明白到同行者最為要緊的是付出時間,以足夠的耐性容讓對方不斷的訴說他所面臨的哀傷或其他感受,不加上任何的批判 ,也盡量避免提出個人意見。筆者認為同行者應花較多的時間於這一部分是因為唯有對方已充分的表達他的感受,他才能夠開始邁向復原之路。若過早的中止對方抒發內心情緒,那麼同行者就會犯下如約伯的朋友一樣的錯誤。在香港這個節省急速的城市,同行者實在不易擺上足夠長的時間陪伴對方處理其情緒,這是可以理解的。但那另一角度來看,這同樣是我們向他者表達我們對他的關心與重視的絕佳時間。因此,我建議教會的弟兄姊妹應與教牧同工分工合作,協調出一個理想的同行方案,兼顧喪偶者的物質需要、靈性需要與情緒需要。

除了持續性的聆聽之外,同行者尚可以透過認知治療,幫助喪偶者處理其認知扭曲現象。在討論這一部分以先,筆者必須指出這一步並不能在剛陪伴喪偶者時馬上進行,必須在已與他同行一段較長日子後方可按情況嘗試,以免讓對方覺得我們只是想幫他不再陷於憂傷。筆者的這一建議是因為喪偶者有機會怪罪自己,認為自己的某些決定或行動導致對方逝去,因而感到愧疚。同行者可以在傾談過程中了解對方的想法的源頭以及負面自語的含意,然後幫忙對方分辨到底他的想法是建基於真實的情況,還是只因為愧疚而把責任歸於自己。在我與上一段提到的那位女士同行的過程中,她認為自己未能在丈夫離世的那時刻陪伴在側,認為當時決定回家休息一會的決定是錯誤的,因而感到自責。在與對方建立一定程度的互信之後,我嘗試挑戰她這個想法,引導她去回想她已出盡全力為丈夫安排最合適的治療,而當時的她需要讓身體休息一下,以迎接下一天的挑戰。而在最後,她慢慢不再責怪自己,接受自己已在照顧丈夫方面付上了最大的努力,接受丈夫於該晚的離世與非因為自己的過失。

在文章的尾段,筆者想在此作出一些總結。本文檢視了一些心理學以及信仰中有關哀傷的資料,嘗試整合兩者並提出合宜的方式去陪伴喪偶者。筆者認為兩者的整合尚處於相當初步的階段,需要更多的同路人總結實際經驗、神學反思以及心理學的理論,在未來整合出一套適合基督徒同行者的方法。


註腳

1 Murray, C. I., Toth, K. & Clinkinbeard, S. S. “Death, drying and Grief in families.” Mckenry, P. C., Price, C. A. & Price, S. J. (eds.), Families and Chnage: Coping with stressful events and transitions, Sage publications, Inc: USA. (2005):80.

2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Education Bureau (2017). Resource Kit for Teachers’ Reference:Caring Community. Retrieved from The Government of the Hong K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Education Bureau Web site: https://www.edb.gov.hk/attachment/tc/curriculum-development/kla/technology-edu/resources/hmsc/HMSC_Booklet7_C_p36.pdf

3 Silverman, P. Widow to Widow: How the Bereaved Help one another. Routledge: Brunner,(2004):52.

4 田芳:《在終將告別前,學習哀傷》(香港: 蜂鳥出版,2019),頁21。

5 Kathomi, M.K. “Assessment of an Effective Pastoral Care Model for Helping Widows Overcome Grief in Ack Kirinyga Diocese, Kenya,” Journal of Arts and Humanities 8 (2019):50.

6 田芳:《在終將告別前,學習哀傷》,頁41。

7 吳燕玲 & 嚴鎮國:《放下傷痛—助人及自助手冊》( 香港: 宣道出版社,2012),頁148-149。田芳:《在終將告別前,學習哀傷》,頁59-62。

8 受篇幅所限,本文將只會集中於討論希伯來聖經,不會探究新約各書卷。

9 Mirguet, F. “What is an “Emotion” in the Hebrew Bible?: An Experience that Exceeds Most Contemporary Concepts”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24, no.4-5 (2016):444-446.

10 創三十七33~35

11 Mirguet, F. “What is an “Emotion” in the Hebrew Bible?: An Experience that Exceeds Most Contemporary Concepts”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24, no.4-5 (2016):454.

12 伯一20

13 Mirguet, F. “What is an “Emotion” in the Hebrew Bible?: An Experience that Exceeds Most Contemporary Concepts” Biblical Interpretation, 24, no.4-5 (2016):455.

14 得四14~15

15 伯二11

16 葛琳卡,《情緒四重奏:同行生命中的憂怒哀樂》,(香港:基道出版社,2007),頁140

17 Kathomi, M.K. “Assessment of an Effective Pastoral Care Model for Helping Widows Overcome Grief in Ack Kirinyga Diocese, Kenya,” Journal of Arts and Humanities 8 (20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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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語
看過你的文章,寫得很好。
看到你清楚的思路,又有聖經角度的反思和討論。
當然,主題是喪偶,用聖經例子,若找到喪偶更佳。
另外,當心理與聖經對話和整理後,若能整理出一些具體的關懷應用,那就更完整。














2020年9月15日 星期二

CGST Dip CS 83 : 悼念楊醫




常常身穿綠色風褸的老師:


院長形容你為剛毅木訥,我想我應該找不到更佳的形容詞去形容你。感恩在剛踏入職場時就遇到你,有幸聽你講解聖言,教授我甚少聽到的創造神學。


謝謝你帶我進入舊約聖經的世界,認真思索一字一句的意義。在你身上,我明白到聖經文本本身已含有治療人心的力量,不一定需要鋪墊太多見證或小故事才能接觸受眾的心靈。在你身上,我明白了一丁點「虛空」以及福禍無常。這不止影響了我的神學觀,也不知不覺的影響了我的未婚妻。


有次跟同學聊天,我說我希望更明白你所說的,將來可以用於陪伴面對苦難的人。但願我能善用你所教的一點皮毛吧。


親愛的老師,真的很捨不得你...你對於整個中神大家庭的盡忠,實在是我的榜樣。我們...將來再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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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望的課題:約伯有指望嗎?


指望的吊詭之處為:為何那人在這逆境會有指望?到底什麼是指望?在聖經當中,指望是指hope of the hopeless。人未到絕望的處境,實在難以了解和討論盼望。


那麼,信與望又有何關係?信是指相信既對象,即我心知我所信的是誰,確信他信得過。望是指結果,我們不知道會如果。若是已經知道,那就並不是望了。


[取自約伯記的課堂筆記]

2020年9月5日 星期六

肺up 職場故事

 



難得可以同兩位好同學一齊肺up 下,一齊傾下職場同信仰既互動。同你地傾計真係好正

🥰🥰 以後要多D 分享大家既職場故事呢~

2020年8月23日 星期日

新的名字





在共渡二千四百一十五天後,我想也是時候更進一步,邀請你換一個新的名字。


預備花巧嘅驚喜並非我的風格。今次總算冇fail 到,成功製造一個surprise 比你。


感恩可以遇到你……係咁多年以黎,你一直都陪住我去面對迷惘,掙扎,各樣人生既起伏,謝謝你總是能夠恰到好處的鼓勵我呢。你的愛以及心思,成為了我一直的重要支持。


Rainer Maria Rilke曾經提過「婚姻是邀請對方去守護各自的獨立性,因而向對方展示無比的信任......戀人要意識到即使在最親密的關係中,也應該存在無限距離,欣賞彼此廣闊的空間,最後就可以成長,並發現生命中的無窮精彩、關係中的遼闊天空。」。但願我倆在以後的人生中可以支持對方實踐自己的追求,在福禍不定的人生中繼續同行下去。


最後,也要謝謝愛錫我們的各位呢。謝謝大家對我們的愛


2020年8月18日 星期二

CGST Dip CS 82 : 如何理解神要求以色列人將迦南各族滅絕的命令?

 

圖片來自聖光神學院聖經地理資訊網


如何理解神要求以色列人將迦南各族滅絕的命令?

按照聖經記載,上帝分別於申命記第七章及二十章要求以色列人把迦南人滅絕淨盡,禁止他們與迦南人有任何連繫1。而在約書亞記,經文多次描述約書亞所領導的以色列人執行了這個命令,將多個城市的人盡行殺滅2,正如耶和華所吩咐的3。到底滅絕是甚麼意思?為何上帝要下達這個命令?此外,北美洲殖民時代的清教徒傳道者曾提出將北美的原住民視為迦南人,要求他們在改變其原有信仰或被消滅這兩個選擇中二擇其一4。到底這種對於滅絕的現代詮釋是否恰當?本文將回顧申命記中上帝要求以色列人將迦南各族滅絕的命令,探討上帝發出這個命令的原因。另外,本文亦將討論信徒是否可引用此經文作為執行種族政策的依據,檢視這個命令在現今世代的意義。

本段作為全文的第二部分,將會解構滅絕淨盡一字的意義以及分析誰受到這命令所影響。根據《舊約神學辭典》,滅絕的意思為把抵擋神工作的東西強制性地獻上5,即透過完全毀滅某地而將之獻給上帝6。聖經除了在申命記第七章及二十章使用此字外,亦曾使用此字記錄外邦國家對某城或某國所實行的毀滅,如摩押王米沙所做的。按照米沙碑文的記載,米沙曾在主前九世紀從以色列手上奪去尼波城,毀滅該城的男人、孩童、婦人、女孩和僕役,作為對神明阿詩塔基抹的獻祭7。此外,《華爾基舊約神學》一書亦提到古代近東的確存在把犯禁的人殺掉或焚毀的做法8。由此可見滅絕並非以色列所獨有的,近東的各文明也會因為戰爭、宗教、刑法等不同的理由而施行滅絕。在檢視滅絕一字的含意後,我們亦須要定義何謂迦南人。一般而言迦南人有兩個解釋,第一以居住地為準則,統稱所有居住在「從埃及河直到幼發拉底大河之地」的人為迦南人9;另一個解釋則以血統為準則,把含的兒子迦南所生的後代都歸類為迦南人10。由於上帝有關滅絕的命令是用作指示以色列人,告訴他們進入要得為業之地——迦南地時要注意的事項,故本文將會以居住地去定義何謂迦南人。

在定義何謂滅絕與迦南人後,本文的第三部分將會探究上帝發出這個命令的原因與意義。我認為上帝這個命令有兩個向度,分別是懲罰迦南人的罪以及保護祂的子民,兩者共同構成了祂欲滅絕迦南人的因由。首先,摩西五經中亦多次(未十八3,24-30、二十22-24;申十二31,十八12,二十18)記載上帝不喜悅迦南人的風俗與行為,如把經火歸與摩洛、與男人苟合等,因而厭棄他們,把迦南地賜予以色列人,並要求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後不可重蹈覆轍11。此外,上帝在列祖時代已向亞伯拉罕提到亞摩利人的罪孽12,反映了祂在當時已經曉得迦南地的居民的行徑是祂所不喜悅的,只是祂在當時認為迦南人的罪尚未滿盈,故暫未需要如對待所多瑪與蛾摩拉一般立即作出懲處,直到以色列人準備進入應許之地時,迦南人仍未悔改及作出改變,依然在這些事上得罪上帝,故祂才要求以色列人執行滅絕此舉動。除了經文所描述的罪之外,舊約學者們亦提出以象徵的意義去理解迦南人能幫助信徒了解為何上帝如此厭惡迦南人。約翰.哈姆林提出一想法,指迦南人意指「那些看來敵對耶和華美善秩序的強勢軍隊、組織與個人。真正的敵手……是那社會的組織方式」13。學者指出迦南人崇尚生殖崇拜,企圖透過集體崇拜巴力與亞舍拉等偶像,好讓這些偶像保佑迦南地風調雨順,有豐盛的農業收成。亦即是說,迦南人群體及其背後的整個迦南城邦制度企圖掌控神明去滿足自己的欲望需求14,這無疑是上帝所不喜歡的。若從這個角度去看的話,上帝的命令是去消滅罪惡以及祂看為不好的制度,不允許它們繼續傷害祂所創造的人類。

在檢視迦南人的罪之後,本段將會研究這個命令怎樣反映上帝對於祂的子民的保護。在申命記第七章,上帝總共以三點對滅絕作出演繹:不可與迦南人立約,不可憐恤迦南人及不可與迦南人結親。我認為這三點足以解釋上帝怎樣保護祂的子民。第一點與政治相關,按照出埃及記的記載,以色列人在西乃山自願與上帝立約,願意歸神作聖潔的國民15。亦即是說由那時開始,以色列人正式成為了耶和華的附庸,不過她的宗主並非當時的任何強國,而是上帝。按照當時的宗主條約,附庸國不應亦不得在未經宗主同意下與其他民族或國家訂立條約,不然就是對宗主不忠,會受到宗主懲罰。如上文所述,迦南以及其所代表的城邦制度所做的事情都是神所不喜歡的,因此祂不希望自己的子民與迦南人有任何契約關係亦是非常合理的。第二點指出執行滅絕的心態與做法為何。上帝提出不可憐恤迦南人,指出必須把他們全都殺掉,而非如士師記的記載般使迦南人成為服苦之人16。這個命令在現今看來似乎非常殘忍,與上帝欲透過以色列祝福世上萬國的心意相違背。不過,若我們記得聖經一向強調上帝是那位一直在歷史中施行公義的神的話,我們就會明白上帝不是無故的要消滅迦南人,而是要施行公義,阻止罪惡橫行。因此,上帝不允許以色列人因為憐恤此緣故放過任何迦南人,不許對於罪惡有任何的縱容17。第三點與宗教相關,上帝指出以色列人不可結親。這個命令並不代表神不喜歡以色列以外的民族,也不代表祂鼓勵特定血統優於他者的論述。事實上這一點是與宗教相關。在第四節,上帝指出迦南人會使以色列人轉去事奉別神,因此祂才阻止以色列人與迦南人有任何婚姻關係。根據聖經各處的記錄,迦南人信奉多神,在各處設立祭壇、柱像與木偶敬拜他們所信的神明18。這無異與以色列奉行的一神信仰截然不同。此外,列王紀對於所羅門的判斷亦足以佐證結親與信仰的關連與可能帶來的破壞性。列王紀作者批評所羅門戀愛外邦女子,被「他的妃嬪誘惑他的心去隨從別神,不效法他父親大衛誠誠實實地順服耶和華他的神」,認為這事是以色列國於稍後分裂為兩個國家的最主要原因19。由以上三點觀之,上帝欲絕迦南人其實反映了祂對其子民的保護,不希望以色列人被迦南人與其風俗所污染。

在第二部份的最後一段,筆者打算以約書亞記當中兩個探子與迦南妓女喇合立約一事20作為總結。表面看來,兩個探子所作的完全違反了上帝的命令,他們並不應該與喇合立約,更不應該憐恤喇合一家21。不過,若我們記得上帝的心意是為了保護祂的子民不受迦南人的罪所污染的話,我們就能理解為何探子們會與喇合立約了。喇合的言行證明她真心相信以色列人的上帝才是真正的神,願意歸順耶和華,並非如其他迦南人一般敵擋上帝,因此約書亞記作者並沒有就此事批評以色列人,而希伯來書的作者更稱許喇合的行為,認為是信心的典範22。由此我們可以明白到上帝有關滅絕迦南人的命令並非一成不變,祂也不是對迦南人滿懷仇恨非要去之而後快,祂願意接納如喇合、路得般願意歸信祂的外邦人,期盼有一天萬族都聚集向祂敬拜。

在檢視滅絕對以色列人的意義後,本文的第四部份將會討論滅絕迦南人這個命令對於現今世代的意義。首先,筆者必須指出上帝使用以色列人去執行滅絕的命令並不代表被指派者以色列人比迦南人具有更好的道德。聖經清楚指出以色列人是「硬著頸項的百姓」,他們也曾多次作出得罪上帝的事情。摩西亦曾提醒以色列人不要自以為義,要緊記他們有力戰勝迦南人及獲取迦南地只是因為上帝不悅迦南人的惡,故使用以色列人去成全上主的心意23。再者,上帝更向以色列人發出清晰的警告,指出以色列人「若忘記耶和華你的 神,隨從別神,事奉敬拜,你們必定滅亡。這是我今日警戒你們的。耶和華在你們面前怎樣使列國的民滅亡,你們也必照樣滅亡,因為你們不聽從耶和華你們 神的話」。由此可見,上帝是一位公正與一視同仁的神,祂並不容許以色列人自以為義,也要求他們按照上帝的律例典章行事,作合神心意的子民。可惜的是,以色列人並沒有完全聽從上帝的命令,他們也在往後的歷史上如迦南人一般敬拜別神,遺忘上帝向他們所宣講的。因此,上帝興起亞述作為祂「怒氣的棍……,打發他攻擊褻瀆的國民,吩咐他攻擊我所惱怒的百姓」24。以賽亞書的記載證明了上帝並不是一位縱容以色列人犯罪的神,後來祂同樣的會對以色列人作出懲治,興起亞述去之作為懲治以色列人,也在稍後因為亞述所犯的罪而懲治亞述。這一段記載亦反映了上帝間中會興起某一民族去懲治另一個犯罪的民族,但這一個舉動並不意味被指派的民族比他人更受恩寵,只是代表神願意在某個特定歷史時刻使用該族完成神的心意而已。

此外,我認為滅絕某族這個命令並不具有廣泛應用性。接照聖經記載,這個命令是由上帝直接發出,清楚指出迦南人為祂要滅絕的對象,然後委派以色列人去代表祂執行。上帝才是有權決定施行滅絕的那一位至高者,筆者認為沒有任何信仰群體有資格把任何民族定義為現今世代的迦南人,然後以此為理由執行任何與種族清洗有關的行動或政策。因此,我認為歷史上的清教徒以之為殺害北美原住民的理據並不恰當,而後世的基督徒亦不應濫用這一段經文去合理化任何種族清洗或宗教迫害的企圖。再者,我認為我們在研讀有關滅絕迦南人的相關經文時要避免將自己視為被指派執行神命令的一員,因為這樣的釋經視角會讓我們把思考的重心置於滅絕何人以及試圖找出對方理應被滅絕的緣由,卻忽略了這段經文對我們自身的提醒。羅伯特.艾倫.瓦瑞爾指出「基督徒神學反省與政治行動應當以迦南人為中心……將迦南人置於中心點,可以使得那些閱讀聖經者能夠更接近閱讀聖經的整體,而不是只閱讀鼓舞他的們與合理化他們的部分」25。我認為這段文字是相同精警,提醒我們應當思考自己會否如迦南人一般犯下得罪神的罪或試圖以任何方式操縱上帝,要避免犯下如迦南人般作出得罪上帝的行為,要按照申命記中的「示瑪」,盡心盡性盡力愛主,忠心的遵行祂的律例典章,這才是我們作為神的子民應當努力以赴去做的事情。

本段將作為全文的總結,本文先檢視了滅絕的定義,然後從迦南人的罪以及上帝對祂子民的保護這兩個角度分析上帝命令以色列人滅絕迦南人的成因。此外,本文亦嘗試從現代的角度分析這段經文對我們的意義,指出這部份的經文並不是用作支持任何施行種族滅絕政策,而是用作提醒基督徒不要如迦南人般犯下使上帝不悅的罪行。由於篇幅所限,本文未能詳細分析清教徒殺害北美原住民此歷史事件,未能逐一反駁當中的論點,需要另文討論此部份。

 

 註腳

  1. 申命記七1-2與二十17的兩份名單並非完全一致。由於此部份並不影響本文核心內容,故本文將不會探討兩者的分別與可能的含意。
  2. 在原文中滅絕淨盡與盡行殺滅是同一個字,參Willem A. Van Gemeren, The New International Doctionary of Old Testament Theology and Exegesis Volume 2 (Michigan:Zondervan, 1998), 276.
  3. 書十28;十一11-15
  4. J. Clinton McCann, Judges: Interpretation: A Bible Commentary for Teaching and Preaching, (Taiwan:Taiwan Church Press, 2010), 29.
  5. R. Laird Harris, Gleason L. Archer, Jr., Bruce K. Waltke:《舊約神學辭典》(台灣:中華福音神學院出版社,1995),頁365。
  6. 除了上文的解釋之外,舊約學者萊特認為滅絕一字不一定解釋為毀滅要棄絕的人或物,建議解釋為無可挽回地棄絕某些人或物,拒絕從中獲利。參萊特:《上帝子民的倫理學:重現申命記中的恩典社會》,(台灣:校園書房, 2015), 頁92。
  7. 約翰.柯林斯:《希伯來聖經導論》(香港:道聲出版社, 2013), 頁184。
  8. 華爾基:《華爾基舊約神學》(香港:天道書樓, 2013), 頁634。
  9. 創十五18-21。民三十四1-12有另一個對迦南地地界範圍更為詳盡的描述。由於此部份並不影響本文核心內容,故本文將不會探討兩者的差異。
  10. 創十15-18
  11. 值得留意的是,其後以色列人也同樣因為干犯這些罪行而被上帝所懲罰,最終亡國被擄。這正反映上帝道德標準的一致性。參萊特:《上帝子民的倫理學:重現申命記中的恩典社會》,頁117。
  12. 創十五16。此外,亞摩利人是形容迦南地主要人口的較籠絡稱呼。參萊特:《上帝子民的倫理學:重現申命記中的恩典社會》,頁103。
  13. J. Clinton McCann, Judges: Interpretation: A Bible Commentary for Teaching and Preaching, 31.
  14. Walsh 針對此課題建立了一套有關迦南偶像崇拜的學說,參J.P.M. Walsh, The Mighty from Their Thrones: Power in Biblical Tradition, (Portland: Wipf & Stock Pub, 2004), 13-28.
  15. 出二十1-廿三33的字句與當時的宗主條約相當相似,包括了當時宗主國與附庸國立約時具體的要素。參陳壽穗:《釋經實用手冊》,(台灣:橄欖出版社, 2011), 頁255。
  16. 士一28
  17. 約瑟家在攻打路斯時放過了一個人,那人其後築了另一座路斯城。因為這舉動,約瑟家未竟全功,未能完全滅絕伯特利的迦南人,也縱容了罪的繼續存在。參士一22-26。
  18. 前先知書多次指責以色列人效法迦南人做上帝不喜悅的事。參王上十四22-24;王下廿一2-7。
  19. 王上十一1-13
  20. 書二1-21;六22-25
  21. 學者霍克對喇合一事有類似的質疑,華爾基在其著作作出了反駁,參華爾基:《華爾基舊約神學》, 頁634。
  22. 來十一31
  23. 申九4-6
  24. 賽十5-6
  25. Robert Allen Warrior, Canaanites, Cowboys, and Indians: Deliverance, Conquest, and Liberation Theology Today, (New York:Christianity and Crisis, 1989), 264. 



 

2020年7月26日 星期日

言說與解讀



最近對於交流有新的體會,原來我們可以一直與他者溝通,卻從不明白對方所思所想,一直以自己的視角去看對方,心懷惡意的去猜測對方的動機與潛藏含義。某程度來看,這著實是一種誅心之舉動。既是如此,這是否代表深入的溝通並不可行?我認為關鍵在於二人是否願意暫且放下自己的前設,專心一致的留意對方的肢體動作、聲調的高低,嘗試理解他所揭示的情感與想法。可惜的是,總是會有人覺得自己己足夠明暸對方,不必費心思去解讀這一切,這不得不說是一種遺憾。與之相對的是,我開始明白為何人會漸漸因為年紀漸長而減少向別人傾訴心事--不是所有人都已作出被我嚇怕的準備,因此揭示自己是要冒上風險的。 

有趣的是,我們的上主卻使用了言說這一方式向歷代信徒揭示自己:祂不是賜下一本說明書或一份法律文件,反倒是以言詞與人交流,與亞伯拉罕討論所多瑪和蛾摩拉有多少個義人,又勉勵約書亞帶領百姓承受迦南地為業。不知上帝有否擔心過人會錯誤的解讀祂的言語?我不知道。但這舉動卻成為了我的鼓勵:縱然揭示自己需要冒上風險,但我仍然希望與生命中重要/重視的人分享自己所思所想。 

ps 我最近在考慮把一些很私人的想法公開,但在執筆寫草稿時卻又有點猶豫,擔心被他人惡意的解讀。揭示自己真是不容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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