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31日 星期日

日光之下的神學:創造神學

Source: http://www.saifook.org/seminar/Job20140906.pdf


很久之前曾經打了一篇有關創造神學的文章,最近重新檢視相關的內容,發覺自己對當中的內容仍然是一知半解。上堂聆聽老師的講解並不算是甚麼,唯有把所學的向別人教授一遍,才會知道自己真正懂得的有多少。

一直以來福音也與「神救贖你我的罪」緊扣。這個說法並沒有錯誤,但這套說法忽略了一點,就是上帝創世之初造人並不是為了傳福音(參創一至二章)。創造神學的重要之處為指出了基督徒在世上除了傳福音以及在各崗位作好見證之外其實尚有其他意義。楊醫透過分析創世記、傳道書及約伯記等書卷後,總結了上述的神學。在這篇文章,我想記下數點自己的反省。

1.一切皆有界線
在創世記第一章3-10節,上帝分別分開了光暗、上下水及海陸,三者分別對應人生禍福的對比、空間與時機以及界線。而這些東西都是由神掌管而非由人控制(值得一提的是其實神的一些範疇上是容許人管理的)。很多時人的困難在於人渴望自行決定所有的事情,卻不知曉得有些領域並不容人去說三道四。願我明白自己的「分」是甚麼,也接受人於一些事情上有其限制,如生命的壽數、人的分等。

2.神看是好的
隨著踏入職場的日子久了,我發覺自己的心思意念也或多或少受到世界的價值觀所影響,如自己的薪金有多少,渴望擁有外界所宣傳的生活態度等。神創造世界並定義了甚麼是好/不好,並不是由受造物去定義好與壞(亞當&夏娃正是在這一件事上犯了大錯……)。那我又如何看待自己及自己的人生呢,?願我不再被世間價值所定義,而是相信神看我是好的。

3.各從其類,善用潛能
現今的社交網絡某程度強調了「我」,把自己放大為整個世界的主角。只是上帝的創造並不是如此,每人都扮演獨特的角色,各有其擅長的領域。可惜的是現在人人都有希望擔當那些受人注目的崗位/做一些回報較高的工作。其實上帝在創造時早已呼召了人去作衪所定的工作(神替萬物起名時所用的「稱」字在原文有呼召的含義),關鍵是人是否順服。另外,其實每個人都擁有一些潛能尚待發掘,只是我們很多時只是注視別人所有的,卻沒有留意自己所擁有是甚麼。

這一篇只是稍稍從秩序的角度去看創造。其實創造神學尚有很多東西可以談,如以禮物的觀點看創造、三個秩序的互動等……遲一點再談及相關的課題吧。


延伸閱讀
2006年78屆港九培靈研經會:受造的人生──蒙召、蒙福、蒙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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