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0日 星期二

有關家庭

佢地講晒我想講既野嚕.
係公共政策層面,冇可能,亦唔應該用宗教信仰作為論點/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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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家庭基金宣傳嘅「六個一」訊息,網上好多人討論,不過我一直冇加入,原因係響呢個時候,講咩都好容易引起不必要的意氣,妨礙自己的日常工作。寫呢一段文字,我真係真心想理性討論問題,希望大家唔好先入為主,聽我講兩句咁多。
本來宣傳家庭價值,一家人互相愛護,係一件何等美好嘅事,睇當今世上有幾多問題由家庭問題而起,大家就知。
其實有邊個唔想同自己愛嘅人一生一世?我想,你想,大家都想。
咁問題就嚟喇,究竟咩人先有權去擁有個社會制度俾佢地承諾一生一世(同埋享用社會俾一對終身伴侶嘅權利)?
唔同人對呢條問題有唔同立場。有人從信仰去講,有人從民俗傳統去講(陳雲Facebook status, 雖然好多人被block睇唔到),有人從哲學去講(Michael Sandel響公開課上討論),成件事本來應該係好有公共性。其實,呢個問題本來應該係理性咁作公共政策討論,而唔係搬「罪」(sin)呢個概念嚟妖魔化 別人。罪(sin)?講呢啲?其實呢個概念只係對二三十萬人有教導作用。平心而論,如果將爭議中嘅議題交俾香港人公投,你估個結果會係點?
我相信對於伊斯蘭教徒嚟講,香港有好多嘢佢地會覺得好唔合佢地心意,但世俗社會行的就是世俗的法律和政策,不同信仰之間、有信仰與冇信仰之間都會互相尊重,尤其是響冇「主流宗教」嘅世俗社會。
討論婚姻制度問題,最好從宗教以外嘅觀點去討論,否則個討論好難走得出宗教圈子,而呢個圈子其實好細。討論嘅角度,可以係婚姻或相似制度(例如民事結合) 嘅民俗學、哲學、社會學、公共行政、法學含義,呢啲觀點嘅討論,其實先至走得出宗教小圈子,先至能夠將個討論帶到公共層面。
我咁樣講,你可以話我有立場,係,我嘅立場係公共政策需要回歸公共討論。而家子彈橫飛,我唔想招來不必要誤會,呢啲誤會,真係好好好好麻煩。我作為一個新 教信徒,我會尊重我自己教會的立場同虛心學習教會教導。我唔係要批判任何人,更唔係要人身攻擊,更唔想呢度嘅任何一句說話變成人身攻擊,更更更唔想留言出 現人身攻擊。我只係作為一個普通嘅父親、一個一向會寫社會議題嘅獨立評論人,講講我對呢個公共議題嘅睇法。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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