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落好似幾有道理...
依家會諗,其實根本冇可能delight到所有人...
做A,總會有人覺得你忽略B..
但係focus係B, 又會有聲音覺得咁樣唔好...
講到最尾,或者我地根本只係需要同神交帳.
而唔應該理會"任何人的意見"
意見呢個野,都係selectively accept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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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偉大事業,不可能討好每個人
圖片來源:minifig
本文編譯自英國創業家 Oliver Emberton 的部落格文章〈 If you’re not pissing someone off, you probably aren’t doing anything important〉。
有意義的成就,常常無可避免地惹火您週遭的世界。
讓我們看看下列例子:
你在減肥嗎?
你應該滿足你本來的身材啦!你在拯救非洲兒童嗎?
你應該先救你自己的國家吧!你在治療癌症嗎?
你怎麼花這麼久時間啊?
無論您做了什麼,總是會惹惱某個人,儘管表面上看來損人不利己,但惹惱別人也許是一件好事。以下我將告訴您,為什麼做個「偶爾的混蛋」也許是種美德。
法則一:還有比顧慮他人感受更重要的事情
成功人士有時候會像一個混帳的原因之一是,他們瞭解世界上還有比考慮他人感受更重要的事。
這是個讓人感到坐立難安的真相。出於某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我捫從小被教育成要當一個友善的人。友善總是安全的,有助於維持穩定的現狀。友善的人總是對哪些事情會讓別人不開心非常敏銳,並儘量避免那些事情發生。
如果您想達成任何有意義的事情,上述處世待人的方式恐怕是致命的錯誤。
如果您的任務是領導、創造或使世界更美好,但一再對他人情緒妥協,可能會使您綁手綁腳、甚至一事無成。不能果斷決策的管理者,不可能領導其他人;一個從不冒犯他人的藝術家,也不可能鼓舞他人。
我的意思並不是說當個混蛋會讓您成功,但不願意偶一為之,就是走向失敗。
法則二:厭惡與影響力成正比
當您的行為影響到越多的人,那麼那些理解您的人就越少:
想像一次當面對談,有主題和細微的差距:
隨著口耳相傳,這條簡單的訊息被解讀成各種意義:
最後被徹底扭曲:
即使人們只是閱讀螢幕上的文字,同樣的情況也會發生。文字在我們腦海中就是如此運作的。
只要您影響的人數到達一定數目,這個過程就會發生。若您的影響力足夠,您將會在發一則 Twitter 貼文的短時間內就被戲劇性地誤解。
只要不做任何重要的事,您就能避免所有的誤解發生。不過前提是您人生中最重要的决定只在於要換哪張電腦桌布,那我完全沒意見。但如果您夢想寫一本暢銷書、解決世界貧窮問題,抑或是改變世界,您就要適應並接受自己會偶爾不小心激怒其他人的情況。
法則三:不是某人被冒犯了,就代表他們是對的
回想您生氣的時候,例如在馬路上碰上麻煩;當您被其他車主激怒時,您會有多明智?
憤怒是一種情緒反應,並且是特別愚蠢的那種。它是一個稍縱即逝的衝動,就像是認為某個陌生人很可愛,或者是喜歡某種顏色多過其它色彩一般。
挑動生氣情緒的通常是由「聯想」而來。例如有些人可能喜歡蘋果,有些人喜歡 Google。有些人的政治偏好是左翼,有些人是右翼。當您說某個陣營的好話時,在他人還沒來得及停下思考之前,可能就已經點燃他熊熊的怒火。很抱歉,大部分的人可說都是這樣思考的,除非他們真的非常努力克服偏見。
這也引發出關鍵的結論: 安慰他人的怒氣,會讓您自己也掉進憤怒本質中最愚蠢的部分。
當一個混帳忽略這些。
避免激怒他人的唯一方法就是,不做任何重要的事情。無論您喜不喜歡,選擇權在於:您究竟想要在落在下圖中什麼位置?
我們大多害怕讓其他人不高興。當我們使別人不高興時,我們不得不為自己辯護。我們渴望打破批評者的言論,獲得每一個人的認可。儘管獲得了 100 則讚美,裡面只要有 1 則批評,那批評就深深烙印在我們心中,難以釋然。
如果您有這樣的情況,事實上是個好的徵兆,因為它表示您不是一個真正的混蛋。不過在必要的時候,不要害怕傷害他人的感覺,做個偶一為之的混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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