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8日 星期四

不可或缺的教會 10 : 定義的問題




是次讀Dip CS的過程中未有機會修讀"教會論"此一屬於教義神學的內容,實為憾事。在回顧過往幾年的信仰生活時,我發覺有這個領域不斷出現新的衝擊,但我卻尚未找到一個合宜的答案。僅在此記下我的一些疑問及問題,期盼在畢業後花時間去尋找答案。

處境
自大學時期開始,我的信仰圈子開始出現了不同類型的基督教組織,如學生基督徒組織、敬拜服事團隊、神學院等等。他們並不視自己為一間教會,但他們的活動卻有不少與一般堂會所做的接近 (如營會、服侍、敬拜、信息、信仰知識的裝備等)。此外,不少組織皆有牧師參與在團隊當中而非只是作為顧問的角色。再者,我在學習過程中有機會聽到少許有關visible church 及invisible church的討論,使我對於何謂教會有一定的疑惑,我發覺基督的身體似乎比我一直所想像的更寬廣。我開始發覺,堂會似乎只是教會的一部份。而這個發現亦使我面對很大的煩惱......

問題
  1. 到底如何區分機構、堂會、差會、神學院等等? 它們與教會的關係是怎樣的? 
  2. 堂會以外的機構似乎是為了專門應對某一特定目的而誕生,但隨住時間過去,不少機構的資源已變得十分豐富。當某基督教組織已有足夠的資源施行堂會的各項活動 (如水禮、聖餐、敬拜、講道、團契、服侍),那它是否可以被視為一間堂會?為何可以或不可以?
  3. 基督徒理所當然的是教會的一員,那麼他們與機構、堂會、差會、神學院等等的關係又應該如何理解? 是否只是"case by case"去獨立處理就可以了?是否有一些理念可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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