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2日 星期日

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最近在想有關能力與責任的問題。有些時候我們會說某些基督徒擁有極佳的能力,因此期盼他(們)肩負起更大更多的事情。假若某君在音樂、牧養、教導等都有一定的才華/能力的話,那很可能各方人士都會努力邀請他/她加入自己所在的事奉團隊,邀請他一起為主作工。而又假若該人在職場亦有不錯的工作表現的話,那他極可能在同一時間內不斷被邀請在生命中各個層面負起更多/更重大的崗位與責任。我在想的是到底巨大的能力又代表著甚麼?而巨大的能力又是否意味著更大的責任?

首先要說的是我不打算討論人該如何運用其才能及時間。我明白人人都該為自己決定怎樣運用時間負責,理應拒絕不合宜或過多的邀約,所以我不打算在此一點上作出討論。此外,我亦不打算討論被聖靈充滿的/與神關係良好的人與能肩負事情的上限的關係。我感興趣的是為何我們會有一種心態,覺得能力高超的人理應負擔更多的事情或事奉?與此同時,我們又有否檢視這樣的思路是否合理?我想會這樣的情況主要是由於以下兩點:


  • 我們一直覺得應由(認識的人當中)能力最佳的人(或人s)做某項事奉
  • 某人(或人s)的能力強到/突出到令人人想起某事奉時都會想起他(們)


我認為我們邀請某人擔任某個崗位時往往是出於善意的。很多時我們心中都會對群眾內的人的能力有個人的評價和看法(雖然這樣的理解不一定是公允的),然後很自然會希望邀請最好的人選擔當某崗位。這樣的思路其實亦很易理解,反映了我們期盼在事奉上獻上最好。此外,有時亦要承認某些人的能力的確是超越其他人甚多,以致人人在做某事時都會立即想起他。

上述的想法非常合理,但這樣的做法又會不知不覺的構建了新的問題,就是在潛意識當中視能力沒有那麼出眾的人為沒有那麼有價值的人。當某人/某幾個人成為做某事時的不二之選時,那亦即是說第二位(又或者是第二十位)很自然的被視為候補/備選者。這樣的思路又會否令教會內產生另一種精英主義?此外,這個思路長遠而言亦會阻礙了其他人的成長。強者不是一出生就是一個強者,他也是在無數的練習及挫敗後才成為一個強者的。而我們慣於找一個處於「成熟期」的人擔當一切的事情,那其他人又那有機會成長到成為另一個足以擔當重任的人?第三,我擔心的是其實我們有一種「但求就手」的心態,喜歡徵求能立即發揮功用的人才,卻無心/沒有時間培育新一個人才。這樣的做法又會否太「實用」,太貼近社會的價值?舉個例子,若教會希望在崇拜前以管樂吹奏進殿樂,我們會找數位懂管樂的人擔當此崗位,還是我們會招聚感興趣的人,為他們提供訓練使他們學懂吹奏?

對能力高超的人來說,其實這樣的現象也未必是一好事。第一,他們終日被要求付出,因而沒有足夠的機會被服侍。若一個人終日在不同群體當中處於輸出的狀態,那他會否不知不覺間被物化成一件工具?第二,當一個人察覺到自己原來是眾人眼中的「必然正選」,那會否令他/她有一種「捨我其誰」的心態?這樣的想法不一定是炫耀自己有多好,也有可能是覺得自己有一份不得不參與的責任。按這種理解,我們不難明白到為甚麼某些弟兄姊妹好像永遠都係咁忙……

在最後一個段落,我想記下一個我的疑問。到底是誰把能力高低與責任(或可引伸為事務)大小扯上關係? (唔好答我係uncle Ben....)我又可否理解高超能力是是為了讓某人更好的完成目前手上的工作,而非做更多更大的工作?我不是說所有人都應負起相同份量的責任,只是相比能力高超者不願意擔當更多事情,我更擔心的是其他人冷眼旁觀,彷彿置身於基督所交托的使命之外。當商學院不斷的思考與人力資源有關的運作時(如我想找機會談談的The Peter Principle),信仰群體又可否把屬靈原則與世上的知識結合,建立有關事奉管理學的觀點?


後記
記得某次去退修時,校牧對我和幾位同學說:「你們幾個實在太忙太累。」。點解會咁?耶穌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我就使你們得安息。」。今天的我是否己得了安息?是否有一些事情阻礙我得安息?我想這是我必須要回答的問題……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LinkWithin

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 Blogger...